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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你认清电诈帮凶——“帮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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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7 17:29 来源: 潜江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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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通讯、金融、互联网等行业实名制政策的落地,为了躲避公安机关的侦查,电信网络诈骗模式日趋专业化、集团化,犯罪分工逐渐精细化,活动地域呈现跨境化,催生了大量为犯罪分子实施诈骗活动提供帮助和支持的灰色产业链,并以此获利的下游犯罪。其中,为诈骗集团提供转账洗钱的资金账户和银行账户信息已成为了电信网络诈骗的重要一环,这些犯罪行为使得电信网络诈骗更加隐蔽,对打击电信网络犯罪和追回被害人合法财物增加了难度。
  2021年,潜江法院共审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20件,54名犯罪分子被绳之以法。涉案被告人均系将自己或他人的银行卡借用或出售电信诈骗人员,后被犯罪分子利用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导致自己坠入深渊。最终,5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追缴违法所得。
  随着国家对电信诈骗不断加大打击力度,涉及电信诈骗等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逐步落网,与此相关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为“帮信罪”)也成了近期的一个“热门”罪名。
  什么是“帮信罪”?
  “帮信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行为。
  通俗来讲,“帮信罪”就是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犯罪行为的帮助犯,但他们大多未参与电信诈骗等上游犯罪主要行为的实施,国家为了更精准、有效地打击、惩处各种网络犯罪帮助行为而增设了该罪名。
  对帮信罪的处罚
  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通常犯罪表现为,为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提供银行账户及支付宝、网银等,用以接收并转移诈骗所得赃物。
  正值新春到来之际,潜江法院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提高信息安全意识,保护好个人信息,切莫贪图小利而将自己的银行卡、信用卡等个人账户出借或出售给他人,最终以身试法,人财两空!
  (来源:潜江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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