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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朋友们注意了!承诺高额返利,这个“养老公寓投资”是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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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7 19:38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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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5月27日讯(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高禛)5月27日下午,洪山区法院通过远程庭审系统,公开宣判一起以“养老公寓投资”为名、涉案近3000万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被告人左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


  审判现场。通讯员高禛 摄 
  2014年5月开始,左某受占某指使,伙同严某、马某等人,以“西江月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太平道医养生苑”的名义,在武汉市多地设立营业点。左某、严某等人在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老年公寓投资、互惠互利”的模式,通过散发传单、开展宣讲活动、组织老年人进行实地考察和旅游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宣传,承诺可以享受住宿优惠和高额返利,诱骗投资者交钱办卡。
  75岁的王先生是受害人之一。2014年夏天,在公园锻炼的王先生收到业务员发放的宣传单,业务员介绍,可以凭宣传单到附近的某大厦免费参加养老院的活动,并留下了他的电话。随后,业务员经常通过电话嘘寒问暖,甚至上门慰问送礼品,一来二去,王先生对业务员卸下心防。
  几个月后,王先生带着老伴前往大厦参加了活动。活动现场,业务员极力向前来听课的老人推销,邀请办理公司的会员卡,投资公司的养老公寓项目。
  业务员介绍,投资金额分为1万、2万、3万、5万、8万、10万、20万7个档次,投资金额越多,每年返利越高。投资者可选择在公司的养老院居住,公司为投资人出具所谓的《居住权证》,投资者会免费获得养老院一个房间(或一个床位)的使用权,返利的钱用于抵消养老院的房费等开销,房费也将根据投资金额的档次相应打折。投资者也可以选择不在养老院居住,每年享受投资额的返利分红。
  活动完毕后,公司还组织王先生一行人实地参观了公司在建的养老公寓。看到实实在在的养老公寓,王先生对该公司的养老项目深信不疑,陆续为自己和老伴都办理了10万元的会员卡。
  2016年初,王先生等人突然发现,公司人去楼空,赶紧报了案。截至案发,王先生仅收到所谓的“分红”3万多元,本金已无法收回,而所谓的养老公寓也因资金链断裂而烂尾。
  据统计,左某先后吸收王先生等394人资金共计人民币29625000元,造成投资人损失共计人民币接近3000万元,其中年龄最大的受害人已达83岁。左某获利人民币18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左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非法向社会公众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数额巨大。法院综合被告人左某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及坦白、认罪认罚、以老年人为犯罪对象等情节、退赃情况和认罪悔罪表现,遂作出前述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左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承办法官表示,“老年公寓投资、互惠互利”这类骗局往往是组织业务员在老年群体集中聚集的菜场、公园等地发放传单,引诱老年人参加活动,索要老年人的联系方式。在不法分子精心策划的一系列操作中,老年人放松了警惕,步入了投资陷阱,最终竹篮打水一场空。希望广大老年朋友能从本案中吸取教训,引以为鉴,提高警惕,保住辛苦了一辈子的血汗钱。
  【编辑:郑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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