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频道 收起频道

线上办、主动退、隔日到,武汉法院首次启动“胜诉即退费”

新闻中心 > 首页社会

2022-06-28 16:14 来源: 长江日报
【字体: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6月28日讯 6月28日,记者从硚口区法院获悉,该院全面启动“胜诉即退费”工作,这是武汉法院首次推行此项改革。
  胜诉即退费,就是说若案件胜诉,承办法官会在案件生效后,根据当事人填写的账号信息,直接在审判管理系统上发起退费审批流程,法院财务对接银行系统完成退费,当事人无需再来法院办理退还预缴诉讼费的手续。


  黄冈某建筑公司胜诉后收到退费。通讯员东成 摄
  据了解,根据司法解释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胜诉方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胜诉方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目前,尽管已有相关规定,但因各地法院在实践中执行情况不尽相同。
  2022年,武汉市硚口区法院出台了《“胜诉即退费”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指出:权利“一次告知”,法院主动退。即案件生效后1个工作日内,无需当事人申请,承办人主动办理退费手续。同时,审批“一键办理”,数据线上跑。承办人直接在线上发起退费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批后,财务人员通过法银直连系统将预交的诉讼费退还至当事人指定账户,不再办理线下审批手续。
  和过去相比,简化了当事人胜诉后退费的审批流程,大大缩短了退费到账时间。
  2021年12月份,黄冈某建筑公司将江苏某材料公司以票据追索权纠纷为由起诉到硚口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材料公司向原告建筑公司支付汇票金额100万元及利息,并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硚口区法院受理该案后判决,被告材料公司向原告建筑公司支付汇票金额100万元及利息。


  黄冈某建筑公司案件开庭现场。通讯员东成 摄
  判决生效后,承办法官按照《“胜诉即退费”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主动为原告办理了退费手续。第二天,该建筑公司就收到了预交的6900元诉讼费。
  据悉,对于2022年6月1日后生效的民事、行政案件,硚口区法院已办理胜诉即退费8笔,涉及金额15937元。
  (长江日报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祝佳 东成)
  【编辑:郑晓晓】 

一周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