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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家暴,江岸公安、妇联可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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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1 15:27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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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3月1日讯发生家庭暴力如何取证?人身安全保护令下达后如何送达并执行到位?2月28日下午,江岸区法院与江岸区公安分局、江岸区妇联举行反家暴协作机制签约仪式,现场发布江岸区《家事审判白皮书(2021—2023年)》,并建立全省首个法院、公安、妇联三方正式签署的反家庭暴力协作机制。

  江岸区法院与区公安分局、区妇联举行反家暴协作机制签约仪式。记者耿珊珊 摄

  该项机制主要包括家暴警情联动、畅通人身安全保护令通道、隐私保护、宣传教育等五个方面。那么,该机制究竟给家庭暴力案件办理带来哪些变化呢?

  家暴警情三方联动,开通人身安全保护令“绿色通道”。妇联将设立家庭暴力投诉热线,公安分局进一步加大家庭暴力警情处置力度,法院在受理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后24小时内与公安机关完成出警记录、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的移送,破解家庭暴力案件证据“收集难”“固定难”。

  同时,三方联动及时受理快速响应。江岸区公安分局、区妇联可以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将在48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对于情况紧急的,将在24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在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的24小时内必须向当事人送达到位,必要时还可以向当事人所在地区公安派出所、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学校等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

  值得一提的是,该机制还将关注受害人隐私保护,受害人已搬离与加害人共同住所的,不得将受害人的行踪或者联系方式告知加害人,不得在相关文书、回执中列明受害人的现住所。区法院做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原则上不得公开。

  江岸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机制将联合法院、公安及妇联三方力量,实现家庭暴力案件办理各环节的衔接顺畅、快速响应,旨在解决家庭暴力案件隐蔽性强、固定证据困难、惩戒震慑力度不够等问题,实现了“反家暴”预防宣传、警情联动、响应处置的“一站式”保护,是江岸区法院为了消除家庭暴力危害、守护家庭关系和谐做出的又一积极尝试。

  (长江日报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魏璐 姜泰阳)

  【编辑:赵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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