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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检察官直播间讲述“涉碳”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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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3 19:42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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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3日,武汉市“同在一片蓝天下”第十三期访谈开播,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慧,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付静,中碳登战略总监李全伟做客直播间,聚焦“涉碳”检察公益诉讼,讲述公益诉讼为“双碳战略”提供司法保障的办案故事。

  气候变化是全人类共同面临的生存问题,绿色低碳发展事关我们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那么,检察机关是如何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双碳战略提供司法保障的呢?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慧(左二),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付静(左三),中碳登战略总监李全伟(右一)做客直播间。

  访谈一开始,检察长赵慧就表示,中碳登落户武昌,使得武昌区成为全国碳市场“神经中枢”的实际承载地。2022年,该院成立了检察“双碳”服务工作室,开展“涉碳”检察工作。  

  今年4月,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向武昌区委、区政府提交报告,建议建立碳汇专项账户,将行政机关对损害大气、水、土壤、湿地、生物多样性等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主体的罚款及对违法行为所得进行没收的款项的非税收入,统一纳入账户,由区财政统筹专项用于购买碳汇,进一步推动武昌区碳金融产业发展。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慧参加访谈。

  办理全市首例以认购“碳中和林”替代生态修复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武汉一家建设工程公司因使用一台勘察钻机,没有按照规定安装污染控制装置,被武昌区生态环境部门予以行政处罚。今年4月,双方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该公司认购价值5000元的碳中和林以进行生态环境修复。

  据悉,该案是武汉市首个“认购碳中和林”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为行政机关打开了生态修复新思路。

  “该案是我院全程参与此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工作。”检察官付静介绍,今年2月,基于协作机制,该院对辖区生态环境污染类行政执法案件进行重点摸排,发现该公司因使用排放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勘察钻机而被行政处罚。同月,该公司缴纳了上述罚款。

  经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专家组确认,涉案公司直接排放尾气污染物对大气生态环境构成侵权,建议赔偿金额5000元。

  “一罚了之”并不能直接、有效消除违法排放造成的环境污染。付静说,武昌区检察院向行政机关发函,希望能探索采取通过认购碳汇、碳中和林等生态修复路径,丰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履行方式,实现生态环境及其服务功能等量恢复。

  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行政机关与涉案公司达成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根据相关的生态损害制度及实施方案,该公司有两种赔偿方案可供选择:一是向武汉市级财政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费用5000元;二是通过武汉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示范修复基地,认购价值不低于5000元碳汇林、碳中和林等补植复绿项目实施替代性修复。该公司选择了后者。

  今年5月,该公司已向第三方公司支付修复费用5000元,其认购的4棵直径8厘米、单棵1250元的红叶石楠已按协议要求栽种完毕并由第三方公司专业养护,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性修复。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付静参加访谈。

  构建全省首个柴油车尾气污染治理法律监督模型

  “汽车保有量不断增加,交通领域排放问题也日渐突出。”检察官付静说,经调研,颗粒物是武汉市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柴油车尾气排放则是颗粒物的重要产生来源。

  今年2月,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部分柴油车经排气检测不合格后,驾驶人(所有人)未依法及时进行维修复检,继续上路行驶,造成大气污染问题未及时予以处理,生态环境持续受到损害。

  付静介绍,该院以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柴油车上路行驶被行政处罚后车辆是否进行维修复检为切入点,在相关行政机关的配合下,获取被行政处罚的车辆数据、车辆环保复检数据和年检数据,进行数据分析规则碰撞,构建了全省首个柴油车尾气污染治理法律监督模型。

  该数据模型对数据分为四大类线索进行抓取,包括需重点监督维修车辆线索、车辆未维修复检仍上路行驶污染大气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检测合格车辆短期内再次被抽检不合格的环保检测可能造假线索、有检验排放不合格记录但无处罚信息的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线索。

  “数字化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支撑,也深刻影响和改变着法治建设、检察履职的工作方式。”赵慧表示,“数字检察”战略实施以来,该院以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也在不断探寻数字赋能监督与“涉碳”检察工作的有效切合点。“柴油车尾气污染治理法律监督模型就是我服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检察路径。”

  据悉,依托数据模型,武昌区检察院首次向行政机关推送相关线索64条,制发公益诉讼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份。行政机关充分认可并落实了检察建议的相关内容,建立了相关职能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将未及时维修复检的车辆情况进行通报,采用更有力的措施提醒、督促、监管尾气排放不合格车辆及时维修复检,促进柴油车排放减污降碳。

  中碳登战略总监李全伟参加访谈。

  个人参与碳市场交易要学习专业知识,注意风险

  “双碳”目标提出后,我国于2021年7月16日正式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碳登是全国碳市场的注册登记结算机构,既是全国碳市场的大数据中枢和底层数据库,也是全国碳市场登记确权核心平台。

  “目前,中碳登正联合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积极探索运用碳汇交易进行生态补偿修复的机制创新。”中碳登战略总监李全伟介绍,去年底,中碳登助力十堰审理判决湖北首例碳汇补偿民事公益诉讼,这个案件是由十堰当地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十堰中院进行审判,最终判决被告人认购碳汇加补种树木,中碳登为这个案件中的认购碳汇环节提供了专业技术咨询。

  他说,武汉市首个“认购碳中和林”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采用的“专业化监督+替代化修复+社会化治理”的生态检察新模式是对“检察+碳补偿”机制的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可以实现更广范围的生态环境修复建设链接,完成跨地域、跨领域、跨时空的生态环境保护。

  我国碳市场包括一个全国碳市场和九个区域碳市场。湖北省的区域碳市场运营机构是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中碳登是由湖北碳交中心孵化而来的国家级平台,湖北省正是依托湖北试点大量丰富的碳交易产品服务和创新争取到了中碳登的落户。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全国碳市场只有国家规定的重点排放单位可以参与交易,个人暂时没法参与。不过很多区域碳市场个人可以参与交易,比如湖北区域碳市场就允许个人参与交易。广大朋友如果想参与湖北碳市场交易,可以登录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官方网站了解详细情况,同时提醒各位注意交易风险。

  (长江日报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田第潘)

  【编辑:邓腊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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