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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监高”必知的风险有哪些?30余企业高管一起听了这堂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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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2 17:00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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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5月22日讯(记者夏奕)“五年内实缴对象是新《公司法》施行后新注册的公司还是所有存量公司?”“注册资本缴付制度调整后该如何妥善应对?”近日,青山区司法局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商务局就新旧《公司法》进行专题解读授课,30余名企业高管一起听了这堂课。

  青山区司法局开展新旧《公司法》专题普法活动。

  21日上午,解读活动在武汉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公司举行。湖北扬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曾陈律师,围绕公司治理结构领域变化、股东权利领域变化、公司“董监高”必知的重大合规义务和风险等方面,对新《公司法》重点修订法条进行了详尽解读,帮助企业深入理解、准确把握和主动适应新《公司法》,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同时与在场人员进行了充分交流互动,并答疑。

  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徐洁雅以“注册资本缴付制度调整对公司的影响”为题,采用一问一答的形式,对企业关心关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专业讲解。

  青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法律顾问张向前律师,还围绕关于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应注意防范的风险展开分享。青山区商务局李秀振,则结合商务部门职能职责,对新、旧《公司法》涉及企业社会责任、认缴出资期限、公司资本制度、公司设立和退出制度等问题的不同之处进行讲解。

  在场企业代表纷纷表示,本次活动针对性强、实用性高、视角多元,学习后深受启发、受益匪浅。

  【编辑:邓腊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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