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院发布《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运行白皮书(2020-2023年)》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6月5日讯(记者夏奕 通讯员蔡蕾)5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运行白皮书(2020—2023年)》,并就该项制度运行过程中所涉相关问题答记者问。据悉,这是全国法院系统首次发布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运行白皮书。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运行白皮书(2020—2023年)》。 通讯员蔡蕾 摄
该书共71页,共分“制度源起”“制度推进”“制度成效”“制度展望”及“典型案例”5个部分,较为翔实地介绍了这项由湖北法院系统首创的制度近5年来选择何种方向、如何推进、如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等。
据了解,不久前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全国30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做法,以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湖北经验入选,湖北法院以控制成本为核心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成效再次得到中央领导和市场主体的肯定。2020年至今,由湖北法院首创的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从立案、审理、执行各环节进行分析评估并作出针对性防范和处置,把办案对企业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长江日报记者从5日公布的《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运行白皮书》中选取2个典型案例,以案说制度,详解湖北法院如何在行动中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张海事强制令,助力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
【案例】
2022年3月7日,某蓄电池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供应链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将一批价值67689.55美元的铅酸蓄电池装箱,从武汉发往“一带一路”国家塞浦路斯共和国利马索尔港。乙方接受委托后,又转委托给物流公司(以下简称“丙方”)代办相关手续。
该批货物于2022年3月8日装船离港,承运人签发了提单,请求人系提单载明的托运人。货物到达目的地利马索尔港后,由于乙方拖欠被请求人丙方在其他业务中的代理费用,丙方将案涉提单扣押。经甲方多次要求,丙方拒绝交付提单。
当时货物已经到港十余天,由于提单没有正常流转,国外买方不能正常办理提货手续,已经产生了大量滞箱费和滞港费。在办理托运时,铅酸蓄电池已经被申报为危险品,利马索尔港的持续高温天气对货物安全也带来严重威胁。国外买方表示,如果不能及时提货,将依约解除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因国外买方系甲方耗费几个月时间争取到的优质客户,如果不能及时提货会对双方合作关系造成不可逆转的影响。港口当局也表示,如果货物继续滞港,将依照当地法律处置货物。
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甲方依法向武汉海事法院申请海事强制令,要求丙方立即交付全套正本提单。
接到立案申请后,武汉海事法院马上办理立案手续并移交业务庭进行审理。考虑到案情紧急,合议庭立即通知双方当事人于立案当日15时召开听证会。
经过1.5小时的听证,合议庭充分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并认真审核了双方提供的证据。在组织双方和解未果的情况下,合议庭马上进行合议,一致认为应当准许请求人的海事强制令申请,责令丙方立即交付全套正本提单。当日18时,该院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民事裁定书及海事强制令。
丙方在接到武汉海事法院民事裁定书及海事强制令的第二天,就向请求人交付了全套正本提单,请求人立即安排将提单寄给国外买家办理提货了手续,案涉国际贸易合同得以履行完毕。
【白皮书解析】
在本案中,法院认为甲方作为省内知名的民营高新技术企业,经过数十年的经营,其产品和信用获得国内外客户的广泛认同,若不及时发出海事强制令,促进提单及时流转,甲方难以及时履约,将影响其在国外客户中的商业信誉,不利于企业发展。丙方作为一家大型国有企业,应当模范遵守法律,其案涉扣单行为不具有合法性,且其主张的对供应链公司的债权从数额上并不构成经营上的重大风险。因此,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角度,武汉海事法院依法立即发出海事强制令。
随着国际多式联运的发展,以内陆城市(如武汉)为接收地或交货地的国际多式联运业务稳步增长,由此引发的涉外案件数量也呈逐年上升趋势。本案及时采取海事强制令措施,督促物流公司立即纠正违法行为,交付案涉提单,实现了程序适用、审理方式与市场主体需求、案件类型的精准匹配,保护了申请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涉案企业正常运行,取得双方当事人的充分认可。
胜诉即退费,有效减轻市场主体诉累
【案例】
2022年初,原告某桩基工程公司向硚口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某置业公司支付其拖欠的工程款及逾期利息。
硚口区法院依法受理该案后,经过审理作出裁判,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2530万余元并支付逾期利息。
判决生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根据原告在《退费账户确认书》中确认的账号信息,主动启动退费申请工作,经庭长和财务人员审核后,于当天将24万元诉讼费退还给原告公司指定账户。
“诉讼费收到了,感谢法官同志,20多万元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意义重大!”桩基工程公司在收到退回的诉讼费后,对硚口区法院胜诉即退费的举措表示由衷地赞叹。
【白皮书解析】
探索“胜诉即退费”是湖北法院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先行改革试点项目之一。湖北法院经过两轮诉讼费退费工作的深入改革,彻底破解了长期以来的退费难题。各地法院退费平均时间普遍由改革前的一两个月缩短至一两天,最快的可以在裁判文书生效后1小时内即完成诉讼费主动退费。
湖北法院“胜诉即退费”改革实实在在地解决了人民群众、市场主体长期关注的痛点堵点问题,为企业和群众胜诉权益提供了及时有效的司法保障,改革成效获省营商办通报表扬,得到市场主体充分肯定。
【编辑:丁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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