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电焊作业引发火灾,恩施州1工人获刑3年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9月4日讯近日,湖北恩施州利川市人民法院对湖北拓诺帝源家居有限公司“8·2”火灾案进行宣判,被告人谭某某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起火现场(资料图)。通讯员吴祯祯 摄
据介绍,2023年8月2日16时23分许,位于利川市都亭街道羊子岭社区2组的湖北拓诺帝源家居有限公司发生火灾。火灾造成湖北拓诺帝源家居有限公司及其周边门市、厂房等7栋居民自建房不同程度过火,导致直接经济损失约222.4971万元,幸无人员伤亡。
经调查,谭某某在没有取得操作电焊机特种作业资质证件的情况下,违规进行电焊作业,产生的焊渣溅落至堆放在地面的海绵等可燃物上,引发了火灾。
消防员喷水灭火(资料照)。通讯员吴祯祯 摄
2023年11月16日,利川市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将谭某某涉嫌失火罪的案件线索移送利川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立案侦查。
2024年6月18日,利川市人民检察院向利川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8月27日,利川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谭某某犯失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通讯员吴祯祯 李琼 胡诗悦 长江日报记者陈其雄)
【编辑:王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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