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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因整容昏迷两年,武汉法院执行到位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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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07:33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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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10月10日讯(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蔡蕾)10月9日,湖北省高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全省法院执行情况,并公布了一批涉民生、涉企业执行典型案例。其中,武汉市武昌区法院执行的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入选。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可是整容出了事,就得不偿失了。2021年,三十出头的陈玲在武汉某医疗美容公司整容,在抽脂、隆胸、面部填充等项目的手术过程中发生意外,深度昏迷,一直在某医院康复科住院治疗。因双方赔偿事宜一直谈不拢,引发纠纷。

  该案经武昌区法院审理,判决武汉某医疗美容公司赔偿陈玲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70余万元。2024年1月,陈玲丈夫张某作为法定代理人向该院申请执行。

  案件立案后,武昌区法院当即传唤被执行人武汉某医疗美容公司法定代表人到院,要求提供公司收支流水及资产清单。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当日仅申报存款1024.12元,动产23343.12元。随后,执行干警前往该公司住所地进行现场搜查,当场搜查出现金108177.9元,并对该公司办公用品、医疗设备进行清点查封。

  2024年1月某日,在武昌区法院有力执行举措推动及承办法官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不再执行判决中的170余万元,改为武汉某医疗美容公司承担陈玲的全部医疗费用,分期向陈玲支付95万元。达成和解协议的次日,该公司向法院支付了首期50万元执行款。

  “当初就不让你整容,这下可好,差点把自己的命也搭进去。”对于陈玲整容的事儿,家人都反对。她昏迷住院期间,家人都不愿意去医院探望。执行法官数次前往医院了解陈玲健康状况,主治医生告知执行法官,陈玲现已可以生活自理,意识清醒,可简单交流。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没有满足于就案办案,而是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主动做通申请执行人陈玲家人的思想工作,化解了家人对陈玲当初执意美容的不满情绪,彻底打开了陈玲与家人的心结,帮助陈玲重返家庭。

  湖北省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案纠纷虽小,却是无数个涉民生案件的缩影。武昌区法院执行干警以“如我在执”的情怀,用心用情化解人民群众的烦心事,践行了司法为民的宗旨。

  (文中当事人姓名为化名)

  【编辑:姚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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