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区推动“三所一庭”工作机制,合力解纷为企业节省维权成本
“过去,企业遇到金融纠纷时,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人力和精力去处理,自从三所一庭联动机制介入后,能够帮助企业快速进入调解程序,纠纷处理做到公平公正,提升了企业的运营效率,也增强了我们在江汉区深耕发展的信心。”近日,在2024年江汉区持续提升调解效能分析研讨会上,安普惠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江汉开发区分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焦健感慨良多。
研讨会由江汉区司法局举办。市司法局、江汉区人大法制委、区委政法委等部门及辖区部分企业代表参加研讨会。
据了解,为进一步开展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工作,高质量推进基层社会治理,2023年,江汉区探索建立了整合司法所、派出所、律师事务所、人民法庭等资源力量的“三所一庭”联动工作机制,同时,大力推动“黄姐有法子”“帆哥解烦”“双先锋调解”“汉卿调解”等一批个人调解工作室成立,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作用,让矛盾纠纷不出网格、不出楼栋,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上有着显著成效。
此次研讨会围绕“推动‘三所一庭+N’工作机制”进行讨论,满春街派出所、常青司法所、湖北观筑律师事务所、区法院立案庭分别分享在“三所一庭”工作机制运行中的经验与心得。
研讨会现场。
满春街道派出所民警向敏介绍了这样一个案例:满春街大夹服装批发市场租户邹某长期拖欠业主李某门面租金,引发纠纷,民警多次调解未果。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民警将该矛盾纠纷流转到满春街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市场调解室。
调解室迅速启动“三所一庭”会诊机制,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召开沟通协调会,梳理纠纷发生过程,收集证据材料,整合多方意见、建议,明确责任分工,确定调解方案。“三所一庭”各成员单位通过普法、释法、用法,有序分工、紧密衔接、规范实践、形成合力,最终成功调解了该起纠纷,邹某支付了拖欠李某的门面租金,并清退门面内的货物。
研讨会现场。
这只是“三所一庭”工作机制调解案例之一。现场,辖区企业代表纷纷现身说法,分享“三所一庭”在优化营商环境上起到的重要作用。
据悉,江汉区“三所一庭”解纷工作法被评为全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工作法。在2023年全国调解工作会议上,满春司法所所长蒋晋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江汉区7个品牌调解室和5个金牌调解员受到武汉市“双百表彰”。因在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中表现突出,江汉区已连续3年荣获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通报表扬。
(张轶 通讯员谭晗)
【编辑:李沅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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