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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过失引发火灾,餐馆老板被行政拘留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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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17:28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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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1月10日讯(通讯员汉消 记者陈其雄) 近日,武汉一家餐饮店二楼储藏室突发火险,消防员及时赶到将明火扑灭。火险未造成人员伤亡。

  1月2日凌晨3时许,武汉市洪山区关山街道珞瑜东路一家餐饮店二楼的储藏室发生火灾。接到报警后,武汉市消防救援指挥中心迅速调集关山消防救援站出动4辆消防车、25名消防员赶赴现场处置。

  消防员把明火扑灭。  通讯员汉消 摄

  消防员到达现场时,发现该餐饮店内二楼一间储藏室内存放的一次性纸碗、食用油及白酒等物品正剧烈燃烧,整个二楼布满了浓烟,店内人员已自行疏散至室外。消防员立刻铺设水带,出动水枪对明火进行压制。经过近4分钟的紧张扑救,现场明火被彻底扑灭。随后,消防员对现场进行仔细排查,在确保无复燃后撤离。

  事发后,消防监督员前往餐饮店失火现场看到,一楼操作台处的油烟机内存有大量的油污,一个液化气罐紧挨着灶台摆放,在离灶台不远处的角落,还存放着5个液化气罐。在餐饮店二楼着火的储藏室门口,地面上散落着几具已使用过的灭火器,储藏室内物品已被全部烧毁,狭窄的楼道两边也堆放了大量纸箱及大米、面粉等食材。

  相关部门经调查认定火灾原因为二楼库房内电气线路故障引发。

  1月2日,消防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店主李某因过失引发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并将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月3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店主李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决定。

  武汉消防提醒市民,餐饮场所是火灾高发区域,餐饮场所内严禁违规住人,应规范使用燃气,后厨需配置燃气自动报警装置,并设置相应的灭火器材。应定期对油烟管道进行清理,不私拉乱接电器线路,要时刻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工作人员需定期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及应急逃生演练。如遇火灾,请及时拨打119报警电话求救。

  【编辑:姚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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