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在自家菜地被人追打摔伤住院,武汉“法院+村委会”联合调解化纠纷
村民之间为琐事发生纠纷,大费周章诉至法院。2月19日,记者从武汉市新洲区法院获悉,通过“法院+村委会”联合调解机制,两个村民已经握手言和。
60多岁的王奶奶与赵某都是新洲区潘塘街某村村民,两家挨着住,菜地也相邻。但是因菜地占用问题,双方经常吵架。
2024年4月,60多岁的王奶奶在自家田里种菜,与赵某再次发生了争吵。赵某手拿树枝追赶王奶奶,王奶奶慌乱中不慎摔倒,腰部扭伤。
事故发生后,王奶奶被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王奶奶腰椎滑脱,为此住院20余天。其间,赵某垫付医疗费5000元后,剩余费用都不愿支付。后来,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王奶奶遂诉至新洲区法院,要求赵某赔偿医药费3.4万元。
受案后,考虑到原、被告是多年邻居,为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三店人民法庭启动“法庭+村委会”联动调解机制。
承办法官和该村的村干部一道,进行深入调查,详细了解争议情况,并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进行沟通协商。因王奶奶卧病在床,当天,王奶奶的丈夫代为参加了调解。
在村委会的会议室里,双方吵得不可开交。王奶奶的丈夫认为爱人没有任何过错,赵某的行为给其造成损失,理应向其赔偿合理费用。赵某则坚称王奶奶对其多次辱骂在先,且王奶奶此前腰部做过手术,王奶奶的损失不应由其全部承担。
因双方争执不下,陷入僵局,承办法官提议前往王奶奶家中,在探望王奶奶的同时,当面听取王奶奶的意见,化解双方当事人心结。
“邻里之间以和为贵,被告动手打人,原告躲避摔伤,被告肯定是有责任的。赔钱多少是一方面,话不当面说开,也不利于你们两家今后的和谐相处。”在王奶奶家中,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推心置腹、耐心沟通,并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分析双方的过错责任。
村干部则凭借对当地情况的了解以及与村民之间的深厚感情,劝说双方当事人念及邻里情,换位思考,各让一步。
经过法官和村干部的倾情调解,日前,王奶奶和赵某达成共识,签订调解协议:赵某赔偿王奶奶医疗支出的合理费用3.4万元,扣除已垫付的医疗费5000元,还需赔付王奶奶2.9万元。
调解当天,经多方筹措,赵某现场赔偿王奶奶2.4万元,并承诺剩余5000元于2025年10月前付清,双方握手言和。
新洲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这起纠纷的圆满解决,是三店人民法庭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让更多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长江日报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曾彬董星星)
【编辑: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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