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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起诉开发商绿化整改、安装雨棚,武汉法院这一波执行操作“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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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 21:10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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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4日,武汉中院召开“荆楚雷霆2025武汉行动”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一批涉执行典型案例。

  2024年,某业主委员会与某开发商合同纠纷一案,东湖高新区法院判决某开发商需在45日内完成绿化整改、3个月内修建雨棚,开发商却以“施工违建”“技术难度大”为由拒不履行,业主委员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官在走访调查中,小区业主纷纷反映:由于车库出入口缺乏遮雨棚,每逢雨季便积水严重,居民出行不便,安全隐患突出。开发商也一肚子苦水:“异形雨棚施工属于违建,而且搭建过程存在安全隐患,我们也不能贸然行事。”

  “法院判决履行一定行为,这比金钱给付判决的执行更为棘手。”接手此案的执行法官表示,无论是绿化整改,还是加修雨棚,想要落实落地,都不是件容易事。

  东湖高新区法院立即联系区规划主管部门,明确雨棚建设符合市政规划,通过业委会发动建筑专业方面的业主参与雨棚施工可行性讨论,也得到了肯定的答案。针对绿化整改时间问题,法院组织调解,业主同意开发商在来年植树节前后几天履行绿化整改、种树义务的提议,将履行时间延期至次年春季。

  在施工环节,该院还邀请一位从事幕墙设计的小区业主参与设计,提出“分段施工+建材暂存”方案,既规避高空作业风险,又降低施工噪声。

  随后,法院还联系物业公司主动开放临时场地存放建材,指导业委会年轻业主自发成立监督小组,每日在业主群直播施工进度。最终,该小区顺利完成雨棚搭建和绿化改造。

  在案件执行完毕结案前,东湖高新区法院还邀请了人大代表、物业公司、业委会主任、业主代表前往小区实地查看开发商雨棚的整改效果并组织召开座谈会,再次征询申请人对本案结案的评价和意见。

  小区业委会向法院表示,对开发商修建的雨棚很满意,并对开发商修建过程出于安全考虑,无偿搭建承重柱的工作表示感谢,同意法院执行结案。

  市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东湖高新法院将强制执行与社会治理融合,充分发动社区群众力量,推进问题解决,是法院执行工作践行“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

  (长江日报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邓爽 陈木子)

  【编辑: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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