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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带走“前东家”未公开的游戏角色,武汉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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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22:02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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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4月23日讯(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蔡蕾)4月23日,湖北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湖北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武汉东湖高新区法院审理的武汉某公司与黎某某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入选。

  武汉某公司总部位于光谷,是一家以动漫IP制作、运营为核心的全产业链公司。黎某某是武汉某公司员工,负责游戏角色的设计,双方签订了保密协议。     

  2023年9月,黎某某离职。黎某某在求职过程中,将其设计的角色信息作为作品附在简历中向其他公司投递,后被武汉某公司发现。

  武汉某公司认为,黎某某负有对涉案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其在离职后将腾讯公司委托武汉某公司制作的项目中的游戏角色形象放入求职简历并向第三方公司投递的行为,导致游戏角色信息泄露,黎某某的行为严重侵害武汉某公司商业秘密。

  为此,武汉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黎某某停止侵权,赔偿武汉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18万元,并支付惩罚性赔偿50万元。

  庭审中,黎某某辩称,涉案游戏角色已由腾讯公司在媒体上公开,不属于商业秘密保护范畴,自己并未违反与武汉某公司之间的保密义务,武汉某公司从未告知涉案游戏角色形象需要保密。

  东湖高新区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员工离职后对外发布游戏角色形象是否构成对原单位商业秘密的侵害。

  本案中,涉案的游戏角色形象应当认定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保护的商业秘密。黎某某在明知涉案信息应通过公司授权取得的情况下,私自将与上级聊天取得的涉案信息储存在个人手机中,致使涉案信息脱离武汉某公司原始控制,产生可能被披露和使用的风险,并在离职后将含有涉案秘密的信息附在个人求职简历中对外投送,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经法院审理,黎某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武汉某公司支付经济损失9万元。一审宣判后,当事人未上诉,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商业秘密所保护的本质是权利人所主张信息的秘密性以及基于此所产生的竞争优势。本案裁判探索将游戏未公开角色形象纳入商业秘密的保护范畴,并阐明了相应的认定标准和裁判规则,为游戏企业维护自身竞争优势和市场地位构建起一道坚实的法律保护屏障。

  【编辑:王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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