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汉当街辱骂他人20多分钟,法官让酒醒的他当面道歉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7月2日讯 “我就是想讨个说法。没想到综治中心也有法官坐镇,这么快就化解了纠纷。”7月2日,青山区居民张女士告诉长江日报记者,自己曾在街上被人辱骂了20分钟,好多天都缓不过劲。
张女士与李先生曾在工作上打过交道,双方闹过不愉快,李先生对张女士一直心怀不满。
今年5月下旬的一天,张女士在路边偶遇饮酒后的李先生,没想到李先生突然冲上前指着张女士的鼻子大骂脏话,持续了20余分钟。
张女士对李先生的当街辱骂行为气愤不已,向青山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先生当面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青山区法院立案法官接收材料后,向张女士发出青山区法院《矛盾纠纷综合治理程序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向其释明区综治中心的作用和优势,引导张女士前往区综治中心解决矛盾纠纷。
在青山区综治中心,法官龚雨红和调解员王毅涛接待了张女士。
“这个事关张女士的名誉权,不仅要解‘法结’,更要解‘心结’。”法官龚雨红介绍,对名誉权侵权的认定要以行为违法性、损害事实、主观过错及因果关系四要件为审查依据。本案中,李先生对张女士当众进行辱骂,时间长达20分钟,确实对张女士身心健康造成了很大伤害,但是否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还需要进一步的评估和社会调查。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调解员王毅涛告诉张女士,尽管李先生存在当街辱骂的行为,但若要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需经过严格的诉讼程序并承担相应举证责任,且流程周期较长。
5天内,围绕法理和情理,法官龚雨红和调解员王毅涛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线上线下调解,积极搭建谅解、和解桥梁。
李先生终于认识到自己行为对张女士带来的伤害,主动到区综治中心当面向张女士赔礼道歉,张女士接受道歉并放弃了要求李先生赔偿精神损失费的诉讼请求。“打官司耗时耗力,我就是为了找个地方说理。法官、调解员认真负责,化解矛盾有理有据。”日前,张女士给青山区综治中心送来锦旗和感谢信。
(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郑阳 杨兰)
【编辑: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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