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评论员刘功虎
促消费与惠民生相结合,是这轮消费政策的一大特点。此前的消费政策大多从供给侧入手,这次则是在需求端加大政策力度。促消费惠及和改善民生,让大家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最终又促进消费,促消费就是惠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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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消费的受益者是群众,改善的是民生福祉。“以旧换新”等消费政策,是惠民生的具体体现。以武汉为例,支持家具家电销售让利,并给予补贴,对新能源汽车消费者给予大礼包,允许新能源货车在三环线内通行,还发放各类消费券、拓展文旅和绿色消费,行业消费升幅十分可观。这些举措一方面让消费者降低生活成本,一方面推动消费向发展型、品质型升级。
促消费不等同于“拼优惠”,很多时候通过市场机制优化配置资源,创新消费业态和模式,也是造福民生。比如武汉持续打造的“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村村通快递”等,精心培育出社区商业新生态、都市乡村现代物流,让群众能够更便捷获得各类商品和服务。
促消费还会推动产业升级,促使消费新增长点和生产力发展融合,惠及民生。消费活跃,企业效益提升,势必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增加居民收入,这就进一步夯实惠民生的基础。系列消费政策推动居民增收减负,又进一步增强消费能力,消费底气更足。
促消费和惠民生既体现市场活力,又彰显发展温度,二者协同推进,是经济高质量发展与人民美好生活的同频共振。
编辑:余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