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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虎:荆楚工商之道中的“中华文明瑰宝”

长江时评 > 大V在此

2023-10-16 10:13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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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王文虎 (作者单位为武汉工商学国学教育研究院)

  荆楚之地,素称“九省通衢”,早在商周时期就是南方连接中原的战略据点,历来是商业交流的繁华地区,形成了影响这一方水土的文化,进而沉淀为悠久的文明。从“工”和“商”去了解“荆楚文化”,进一步考察其对中华文明的积极贡献,有着鲜明的特色和重要意义。

  ■ “工”与“商”如“荆楚文化”之双翼

  “楚国”,泛指今湖北省辖区,包括曾、随等非楚文化在内;“商”不单指是“商”,也包括先秦时期荆楚之地的发达手工业。历史上虽无“荆楚工商”之名,却有“荆楚工商”之实。

  从手工业上看,荆楚手工业以曾侯乙墓出土的型大、体重、工精、量多的青铜器而著称。多达6239件、总重约10.5吨的产品背后是曾国强大的工场手工业。在新石器时代晚期,大洪山脉的龙嘴、石家河、殷戴家湾以及幕阜、屈家岭等地都曾出现铜块、青铜工具、红铜及青铜炼渣、冶炼工具和设施、相关废品等青铜冶炼遗迹。从北方而来的姬姓曾国与当地人充分融合,充分吸收利用了这些青铜冶炼与制作的手工业传统,将湖北唯一的内山——大洪山脉变成了 “中国青铜文明的核心”。

  荆楚商业则可以追溯到传说中的炎帝神农时代。《易经》记载:炎帝神农氏“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盖取诸噬嗑”。进入夏商周,特别是商以后荆楚大地的商业很是发达,商人在国学起源期处于受人尊敬的地位。周王室开辟过由随州、南阳、黄冈、麻城、桐柏到大别山之间隘道的“金道”。道分两支,其一为湖南的锡料,经湘水到长沙和岳阳一带,然后经长江水路到武汉北部(如黄陂地区);其二为鄂东南如大冶地区的铜料、赣北的锡料经长江水路到达武汉。这两路原料在武汉一带汇集,经孝感、随州,沿随枣走廊,经南阳盆地,北经方城、叶县到达洛阳及中原,南阳盆地经方城、叶县到中原的路线,即文献所谓的“夏路”。当时的楚国外贸发达,大商人如鄂君启甚至成为楚国的封君,可以组织庞大的水陆商队,在楚境内以及邻国长途贩运商品。

  ■ 荆楚工商中蕴含的文明瑰宝

  荆楚之地工商业历来都有很大发展,日积月累,带来了精神和文化上的积淀,比如爱国主义、大同理想,还有由此而来的哲学思想。

  一是“创造精神”。作为中国青铜文明的核心,曾国手工业工场生产渗透着一种令人称羡的工匠精神。不过,工匠精神虽然是曾国产业文化的重要内容,却不是决定曾国产业文化本质的东西。决定曾国文化本质的东西,乃是超越工匠精神的创造精神。曾侯乙钟磬铭文多注“作持”二字,这在曾国文化中是一种非常普遍的文化现象。我们不能小视曾人之崇“作”。曾侯乙的生活年代大体与孔子相同,孔子就提出“述而不作”,重在传承。曾侯乙则推崇 “创物”。“知者创物,巧者述之。守之世,谓之工。百工之事,皆圣人之作也。”“知者”不一定要做工匠的事,他们是“坐而论道的”,是知识的原创者,就是我们今天说的设计者、研究者、在头脑中搞创造的人。工匠按照“知者”的构想去做,是知识的应用者。

  二是“质量文化”。楚人不仅重产品包装的形式美,而且重视产品内容的实在性。韩非子曾讲了一个“买椟还珠”的故事,常常用来讽喻“文浮于理,末胜其本”的形式主义,但从另一个角度说,在当时的物质生产条件下,楚人也很追求 “物美”与“货实”相统一的质量文化。韩非子还讲过自相矛盾的故事,也是关于楚商的。“盾之坚”与“矛之利”都属于“使用价值”的范畴。在质量文化中,是盾,就要有无矛能陷的坚;是矛,就要有无盾不陷的锋利。不过这个楚商在誉其矛与盾的质量时夸过了头,以至于忘记了“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是“不可同世而立”的,韩非子从楚国“军火商人”的“两可”错误中敏锐地发现了国学所要遵循的逻辑学不矛盾律,为中国逻辑学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三是荆楚文化中特别动人的爱国大义。公元前506年,楚国被吴、唐、蔡三国联军攻破后,屠羊说选择了跟随楚昭王逃亡,昭王返回楚后赏赐跟随他逃亡的人。赏赐到屠羊说时,屠羊说却说,当年大王丧失了国土,他自己也失去了屠宰羊牲的职业;大王返归楚国,他得以重操旧业,从业的报酬已经得到恢复,又何必赏赐!无独有偶,在楚昭王狼狈逃走的过程中,还有一个楚商对保护昭王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个人就是鑢金。吴、唐、蔡与楚战时,他正在随国。楚昭王奔随时,他曾与随侯约定不要把楚昭王交给吴国。随侯遵约保护了楚昭王。《左传·定公四年》在介绍随侯退吴军之后,王使见,辞,曰:“不敢以约为利。”王割子期之心,以与随人盟。

  四是荆楚工商文化不仅包括对商道经营进行了总结,而且还将工商之道上升为一种理想化的社会生活,从商道中概括出了人生观、价值观与宇宙观等具有普遍性的理论。传播“神农之言”的楚人许行,以“贤者与民并耕而食,饔飧而治”“市贾不贰,国中无伪”的大同学说在北方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最显著的例子是公孙龙讲过的“楚人失弓”的故事。楚王打猎时丢了弓,左右准备去找,楚王说,“楚人遗弓,楚人得之,又何求乎?”弓,本来是楚王的私人财产,所以有“丧其弓”之说。但楚王却认为这弓同时是楚人的共有财产,所以说是“楚人遗弓,楚人得之”。这个故事反映了楚人的“共同体”追求,它对孔子的思想产生影响。孔子听说这件事后,一方面称赞楚王的仁义,但另外一方面又批评楚王不够彻底,认为应该去掉“楚”字,是“人得之,而已矣”。这样,孔子就突破了国家之限,将“共同”的范围扩展到所有人。其实,公孙龙讲的故事并不完整,老子也曾对楚王丧弓一事发表看法,说“去其‘人’而可矣”。孔子去掉“荆”,去掉了国家分别,老子不仅去掉“荆”字,而且也要去掉“人”字,真的是“天人合一”了。孔子的评价反映人类大同思想,老子的评价则展现出“得即失,失即得”的宇宙观,这些都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瑰宝。

  【编辑:余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