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捷 (作者为武汉市公务员)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鲜明地提出了解决“四为”问题,即“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四为”问题务必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的300多项改革任务要在2029年全面完成,任务重、时间紧、责任大,如果任由“四为”在那里作祟、逍遥,是会误大事的,必须从加强党的自我革命入手,紧紧依靠各级党组织的坚强力量,依靠党员干部的浩然正气,依靠广大群众的积极支持,有步骤、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整治“四为”,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清朗、干净的干事环境和氛围。
“四为”的存在影响各地各级推进深化改革的全面实施。首先是“乱作为”,“乱作为”的最大危害是违背了我们党始终坚持的实事求是的方针,其特点是不从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出发,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也不听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更不作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仅凭“一孔之见”或所谓的“他山之石”就心血来潮、立马拍板,其结果可想而知。其次是“不作为”,“不作为”的危害则是忘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他们在其位不谋其政,“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以为只要不贪腐,就可以舒服过日子,运气好还可以得到提拔,实际上这种“不作为”所产生的效果与贪污腐败没有两样。第三是“不敢为”,“不敢为”的表现形式主要是“三怕”,怕犯错误、怕得罪人、怕完不成任务,所以他们在工作中遇事绕道走,当拍板的不拍板,有矛盾时一律“上交”,很多急事、难事因此而耽搁。第四是“不善为”,“不善为”主要是缺乏经验和能力,特别是实践经验,当克难攻坚时,他们找不到突破口,当需要真刀真枪地实干时,他们还在照本宣科地读文件,以至于他们负责的工作进度与兄弟单位的差距越拉越大。
以上我们初步分析了“四为”的表现形式和危害,实际上我们更需要从根源上搞清楚“四为”的产生原因。笔者观察,不外乎有这么几种。一是理想信念淡薄;二是错误的、扭曲的政绩观所导致;三是心中忘记了党的宗旨;四是把个人利益放在组织和人民利益之上;五是从来没有把自己当成一个中国共产党的党员,包括党的干部;六是无视我们现在已经进入了新时代,对全党必须深刻领悟的“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对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缺乏起码的自觉,这才产生了对党和人民事业带来危害的“四为”。
笔者以为,要全面完成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关键在党,关键在人。正如毛泽东同志所指出的,“世间一切事物中,人是第一个可宝贵的。在共产党领导下,只要有了人,什么人间奇迹也可以造出来。”因此,当前刻不容缓的工作是要解决“四为”问题。
首先是调查研究,摸清情况。要针对“四为”在各个方面的表现进行一次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特别是要到基层去,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因为有“四为”毛病的人,他们往往在领导和领导机关还表现得“不错”,如果我们的调查不深入、不具体、不“走村串巷”,就很难发现存在的问题。
其次是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解决“四为”问题。党中央在改革决定中专门提出了这个问题,说明它不仅确实存在,而且不及时解决会贻误改革大业。各级党组织如果抓紧这项工作,且有成效,那对后面的改革将会扫清很多障碍。
第三是及时调整和交流。要通过调查研究、专项部署,及时对存在“四为”问题的干部进行调整和交流,对有些已经造成危害的乱作为、不作为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第四是在改革实践中不断补充新鲜血液。实际上,在改革实践中,我们已经涌现出大批敢于担当、善于创新、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把自己的智慧和心血奉献给党和人民的好干部,我们要不拘一格、起用新人,把那些迎着“暴风雨”前进的“斗士”,不断充实到各级领导班子中去,源源不断地补充新鲜血液。
唯其如此,《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才能在中国的大地上生机勃勃,不可阻挡!
编辑:余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