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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首提"尊严" 市民热议心中的"尊严"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0-03-09 16:1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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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 (特派记者陈凌墨王孝武关前裕) “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这是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的一句话,由于“尊严”的提法首次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出现,很快成为最热门的词语之一。
    这也是温总理一个月内第三次在公开场合承诺,让老百姓生活得“更有尊严”。
    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有了极大提高之后,如何过上“更有尊严”的生活?在京代表委员有话说,江城民众也有话要说。

    法律赋予个人自由与权利

    【总理释义】今年两会前,温家宝在接受中国政府网、新华网联合专访时,对他心中的“尊严”有系统表述。第一层意思是:每个公民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都赋予自由和权利。无论是什么人在法律面前,都享有平等。【代表委员热议】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利明说,“保障了公民的权利,才能保障公民的尊严。”
    全国政协委员、武汉理工大学教授胡树华认为,要让民众实现更有尊严的生活,就要尊重每一个人的生活权利、人格权利,树立人人平等的尊严观,让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基层群众获得平等和同样的尊重。
    中国首位农民工全国人大代表胡小燕说,2亿多名农民工中的很多人都希望在城镇落户,“消除城乡差别,让所有人享受同等待遇,我认为这就是有尊严的生活的内涵所在”。【典型事件】过去的一年,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同时,诸如“躲猫猫”、“开胸验肺”、“钓鱼执法”等零星事件,也让人记忆深刻。

    提供基本的物质生活保障

    【总理释义】“尊严”的第二层意思:国家发展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除此之外,没有其他。
    【代表委员热议】全国政协委员、武钢高级工程师袁伟霞认为,有尊严的生活,首先得有物质基础,“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得有收入的不断提高、地位的平等、社会保障体系的充分发展、公务员的清正廉洁,这是更有尊严生活的前提。”
    全国人大代表、监利县新沟镇交通村农民朱建华说,对广大农民来说,有尊严的生活,要让他们的劳动得到应有的回报,提高他们的收入。
    全国人大代表、洪湖市洪林村党委书记叶昌宝说,一个社会要想让人们过上有尊严的生活,最基本的应该做到:迎接好生的,抚育好小的,培养好年轻的,教育好大的,照顾好老的,安葬好死的。【典型事件】“蜗居”、“蚁族”成为2009年度热词。安居才能乐业,而眼下房子对于很多人特别是80后来说,成了一大包袱。让老百姓买得起房子,让居民收入跑赢GDP,成为百姓一大呼声。

    给人自由全面发展的空间

    【总理释义】“尊严”的第三层意思:整个社会的全面发展必须以每个人的发展为前提,因此,要给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让他们的聪明才智竞相迸发。【代表委员热议】全国政协委员胡树华说,当温饱、小康逐步得到满足之后,人们就有更高的追求,这就是尊严、被尊重。根据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求理论,人的需求由低到高分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实现需求五类,而前三类的需求都属于低一级的需求,尊重自我实现的需求才是高级需求。“实现了这些,便是有尊严的生活。”
    在全国人大代表、钟祥市金汉江纤维素公司董事长周宝贵看来,从政府层面来说,要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尊重每个人的发展,提供公平的教育机会,公平的社会保障。
    全国政协委员袁伟霞说,中国已进入到了一个开始追求精神满足的时代。“具体来说,所谓有尊严的生活,就是你的生活有这样的感觉:不再望房兴叹、不再望医兴叹、不再望学兴叹,不再有这些忧虑,从内心切实感受到国家、所在的城市以及你自己都发展得不错,生活的不错。”
    【典型事件】赵本山春晚小品《捐助》赢得一等奖。小品从侧面反映了高学费使少数人的发展受到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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