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企业少缴费 武汉企业申报社保须职工签字
(长江日报 记者李俊 通讯员 武劳宣)今日起,我市各社保处开始接收参保企业2010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申报。为了预防企业少报职工平均工资,人保部门要求企业必须提供职工个人的签字,才能通过审核。
根据相关法规,职工本人在本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社保申报缴费工资。无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以本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缴费工资;无本年度月平均工资的,以当月工资作为申报缴费工资。所以每名职工都有自己的缴费工资标准。
职工工资越高,企业相应缴纳的社会保障费用越高。有些企业为了减少成本,往往在申报职工平均工资时,少报瞒报。其结果是影响职工退休后的养老待遇和日常的医疗保险待遇。
为了预防企业的这种行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参保单位须向辖区社保经办机构提供劳动工资报表、财务报表及经职工本人和法人代表签字认可的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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