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东湖示范区建设 武汉新港出台招商优惠政策
(长江日报 记者杨文平 通讯员董政 严定国)在即将赴港招商之际,昨日召开的武汉新港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武汉新港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武汉新港管委会将设立“武汉新港专项资金”保障政策落实。
优惠政策共七章30条,重点针对4类企业:对航运企业突出新增运力补贴、航线补贴及集装箱运输奖励;对港口企业强调用地保障、贷款贴息、车辆通行费补贴及税收优惠;对航运服务企业侧重入驻奖励、办公用房补贴、税收奖励与贷款贴息;对园区开发及运营企业强调用地优先、地价优惠及基础设施配套等。同时,对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科研、住房、收入奖励、职称评定、户口迁移、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优惠。除设立“武汉新港专项基金”外,新港范围内各市区县也将设立专项资金,保证本区域内优惠政策落实。
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武汉新港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杨松强调,这次赴港招商一定要高效、务实,并以此为契机,加快推进武汉新港建设。他要求新港管委会尽快建立高效运行机制,把武汉新港建设与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紧密结合起来。
市长阮成发提出,当前,在武汉新港规划建设过程中,要全力推进阳逻和白浒山这2个核心港区建设,同时加快发展保税业务,大力引进有保税业务的国际性大型物流企业,促进保税港区及综合保税区建设。
副省长段轮一主持会议,副市长尹维真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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