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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举行路桥隧车辆通行收费标准听证会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0-06-26 16:4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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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马遥遥)6月26日,武汉市贷款建设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车辆通行收费标准听证会在市客管处举行,听证会由市物价局主持。19名听证会参加人和5名选取的旁听市民与会。

    会上公布了拟实行的新武汉城市路桥隧车辆通行收费标准(见下表,单位:元)  

 

类别

车辆类型

次费标准

年定额费标准

年优惠票标准

摩托车

 

280

 

5座以下轿车、吉普车、1吨以下微型货车

8

 

2460

6—19座客车、1吨(含1吨)至2吨(含2吨)工具车、小货车

12

 

3690

20—49座客车、2吨—5吨(含5吨)货车、拖挂车、特种车

24

 

7380

50座以上客车、5吨—15吨(含15吨)货车、拖挂车、特种车

32

 

9840

15吨以上货车、拖挂车、特种车

40

 

12300

T

客运出租汽车(的士)

 

500

 

              

    成本监审人介绍了成本监审报告。据介绍,剔除财政投入的城建资金之后,六桥一隧一路纳入测算的建设资金是141.52亿元,均为借贷资金,还本付息压力巨大。

    听证会介绍,“路桥隧”收费标准,主要依据建设成本、运营成本、财务费用、缴费车辆及通行流量、收费年限、财政补贴等要素核定。“五桥一路”的收费年限为30年(2002-2032年),已实施收费7年,还有23年(2010-2032年);长江隧道、天兴洲大桥和三环线新增道路为新增项目,收费年限30年(2010年-2040年)。

    市物价局介绍,新路桥隧收费方案充分考虑了社会经济和心理承受能力,分析了对各利益相关方的影响。客运出租汽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补充,因此对的士车实行价格很低的定额票制。经常过江的车主和单位车辆,可以选购年优惠票2460元,比按次费优惠得多。经测算,如果按年法定工作日250天,每天往返一次计算,小车年车辆通行费将达4000元。

    听证会上,19名听证会参加人听取了听证人所做的听证方案和成本监审的结论报告。并对听证方案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听证方案拟定的收费方式、收费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认证。听证人的意见主要有:

    一、关于收费方式。绝大多数听证会参加人认为,实行ETC计次收费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体现了使用者付费的公平和效率的原则,有利于缓解过江交通的压力、有利于节能减排保护环境、有利于城市路桥建设的良性发展。表示赞成和支持。也有一位听证会参加人认为路桥收费不合理、不同意收费。

    二、关于收费标准。一个是次费标准,大多数听证会参加人认为次费标准以成本为依据,兼顾了车主的经济承受能力和收费还贷的要求。而且,比2002年以前10元的次费标准还要低一点,对次收费标准没有疑义。也有三位听证会参加人认为次费收费偏高,建议适当下调。另一个是年优惠票标准,多数听证会参加人认为年优惠票考虑到经常使用路桥隧资源的企业、单位、机构和私家车主的经济和心理的承受能力,对此表示认可。也有八位听证会参加人认为和现行年票相比,年优惠票涨幅偏大。建议适当降低年优惠票标准。其中,有三位参加人建议对短时间内经过白沙洲大桥、长丰桥这两座桥的车辆只收一次费;有两位听证会参加人建议充分考虑公路长途客运的公益性,对经常通过桥梁的公路长途客运车辆给予更大的优惠;有个别的听证会参加人要求对二类车以上的重型车辆给予适当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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