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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胞投资准入门槛拟降低 可直接申请工商登记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0-07-28 07:3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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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记者宋兰兰实习生钟钰)为期两天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昨日举行,《武汉市鼓励和保护台湾同胞投资办法(草案)》首次提交大会进行审议。条例草案进一步降低了台胞投资企业的准入门槛,设立台资企业可望直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松主持会议。

    据介绍,办法草案在坚持实行“法制统一”和“国民待遇”原则的基础上,尽量给台胞投资以同等条件下的适度优惠。条例规定“台湾同胞投资者在本市申请设立企业,或者在台湾农民创业园区内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取得批准文件和相关前置行政许可之外,可以直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条例还列举了鼓励台胞投资的项目,包括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基础工业建设、交通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再生资源利用项目等。

    鼓励措施包括,政府优先给予土地使用权、给予地价优惠、优先给予项目特许经营权、有关部门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扶持企业发展等。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家栋、刘龙成、吕金芝、肖常谷、郑永新、彭志敏,秘书长于建海出席会议。副市长岳勇、文振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应征列席会议。

责编: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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