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警方开始严管 昨12人骑超标电动车被拘
(武汉晚报 记者 肖娟 通讯员 陈骥 黄进明) 昨日上午11时许,一名男子因驾驶无牌照电动摩托车,在江岸区金桥大道被民警查获。李某持有C照,因“持与所驾机动车准驾车型不符的驾驶证”,被罚款200元,拘留15天。
在昨日的清查行动中,截止到下午4点,全市就有12位涉及电动车违法的车主被行政拘留。
骑电动车交警也要拦下罚款?骑电动车竟被认作“无证驾驶”被拘留?为什么卖电动车的都说骑车上路交警不会管?近日,交管部门加大了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不少市民致电本报提出质疑。
昨日,记者采访市公安交管局得到明确答复:对于50余万辆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和超标电动车)的交通管理并不存在“真空地带”,目前,我市电动车影响道路交通安全与行车秩序的缺陷正不断暴露,加强对电动车的规范管理势在必行。虽说电动车的数量庞大,但并不意味着交警不去严格管理。
按照国家标准,目前上路行驶的绝大部分电动车都不是“电动自行车”,而是超标车辆,属于电动轻便摩托车,应视作机动车进行管理。因此,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该类车辆的驾驶人,可按“无证驾驶”处以1500元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市交管局局长唐昌文介绍,我市正着手准备对超标电动车进行上牌管理。在具体措施没有出台之前,交管部门将主要针对电动车闯红灯、在机动车道内乱穿、带人等三种违法行为进行严管。
(责编:陈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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