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22所“公参民”学校收费标准不变
(武汉晚报)(记者彭欣)悬而未决的“公参民”学校(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终于浮出水面。记者昨悉,今秋我市22所“公参民”学校仍沿用目前的收费标准,不涨价。
2008年,我市23所改制初中小学转为“公参民”学校。其中除东西湖区湖滨学校不招生外,市教育局和物价局确定了各“公参民”学校的收费标准,当年秋季开始执行,试行期两年。
早在今年初,因试行收费标准到期,这批“公参民”学校纷纷进行了成本核算,并申报了新的收费标准。因不少学校证实,申报的收费标准比原标准上涨,一时间,围绕“公参民”学校涨价的猜测,引发了社会极大关注。
近日,市物价局公布了我市22所“公参民”学校的收费标准——和2008年的试行标准完全相同,并未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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