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地税局用“标准”阐释管理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罗涛表示,“开展地税工作的道理与此相同,要把工作开展好,就必须建立明确的标准机制。”罗涛强调。每个干部、每个单位应该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设立标准,一目了然。干多干少、干好干坏没有具体衡量尺度问题,迎刃而解;“程序繁琐、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陈规陋习,因此解决。
标准化税务所建设创新模式
标准是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总结。那么何谓“标准化”?罗涛给出解答:标准化是制度化的最高形式,按照标准化的统一、简化、协调和优化四个基本原理来对基层税务所进行全方位的建设,可促进基层税管员思想观念与国际接轨,对转变基层税务所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质量、降低工作成本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将标准化建设引入遍及城乡的各个基层税务所,是武汉基层建设改革的一项创举。这些“标准”,是武汉地税长期工作经验和教训的实践总结,是一定时期和一定环境条件下的“最优流程”。在这个流程下开展工作,可减少不必要的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最大程度地保证服务质量,收到理想效果,有利于找到一种最有效、最根本的办法,解决“程序繁琐、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陈规陋习。
标准化税务所管理的“三大转变”
一、观念上的转变。今年3月开始,以汉阳区地税局为例,税收管理员的工作习惯明显改变。他们每天上班的第一件事,不再是听领导安排接受任务,而是对照工作安排主动工作。15日前,上网查看纳税人申报情况;20日前,查看税款有没有全部入库;25日前,所有未申报、未入库的均要催报催缴……每个月,他们都要扎实地做满14项工作。税管员工作做得怎么样,也不再由上级做主,而是有一套设计规范、考核精细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作为试点单位,该局针对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和实践,决定形成一套将责任量化、细化到个人的措施。
二、方法上的转变。在很多人看来,地税工作难做。之所以难,是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主体总量大,规模大,而地税征收的税种多,数额小,给基层税务所的征收管理和纳税服务工作带来了重重压力。
正因为税源的零星分散、点多面广,而税务干部的征收工作又主要是分布在各个经济活动一线,长期以来,执法刚性相对不足带来“以人管人”的执法惯性,常为人诟病的“程序繁琐、办事拖拉”等陈规陋习。标准化,正是从“以人管人”向“制度管人”转变的要诀。实行“标准化”,也有利于克服工作的随意性、盲目性,增强工作的条理性,规范性。
从建设内容上看,标准化税务所的建设,涉及思想政治、税政管理、税收征管、计划统计、依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六个大项,54个小项工作,并将根据形势的变化调整充实。从涉及的部门上看,基层工作、人事、监察、税政、征管和信息等近10个对口处室的工作方法全都得顺势“更新”。
三、措施上的转变。今年3月底,一份《武汉市地税系统标准化税务所考评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摆在了全市20余家“标准化”试点税务所所长的案头。仔细研读这份《标准》,六大类,54项工作标准涵盖了基层税务所工作的方方面面。制定统一的标准来规范全市118个税务所,1823名税管员的业务工作,为的是大幅提升工作水平,让纳税人无论何时何地,都能更方便、更容易的办好事。
业绩体现“标准化税务所”管理成效
在标准化税务所推进之初,不少基层税务所也向上传递不同的声音。有人认为,今年地税系统的重点工作多,任务重、要求高、压力大,再搞标准化税务所建设,是自找苦吃。到底有没有用呢?几家试点税务所用累累业绩给出令人信服的回答。
开展标准化建设后,武汉市地税局118个税务所在试点所的带动下,统一标准、统一进度,1823名税管员统一思想、统一步调,极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有力的推动了其他重点工作。十五项重点工作中,绩效管理工作稳定运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正在全面推广,并已经取得明显成效;税源户管清查工作,累计出动检查人数13833人(次),清查路段1014条,楼宇304栋,园区121个,市场152个。清查户数125727户,查补税款1344万元;重点税源大普查和深化重点税源管理工作成效初现,1500名地税干部对全市5700多家重点企业的经济和税源情况进行了普查,有力的保证了普查的广泛性、代表性和权威性。
武汉市地税系统标准化管理,实现了各级联动、部门协同,从整体上着眼进行改革设计,从具体环节和基层税务所着手来进行试验、逐步推进。这种改革思路与策略也可以为其它地区以及其它领域的改革提供有益的启示。因而,可以说,武汉市地税系统的“标准化税务所”建设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
责编:张哲一
一周热门
- {{index+1}}{{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