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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7名市民违规放鞭收到“罚单”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1-02-20 20:3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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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吴慧 通讯员 刘树建 夏洪波)2月18日(正月十六)至20日(正月十八),武汉警方查获7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市民,分别给予了治安处罚。市“禁改限”总指挥部提醒市民:7个中心城区和3个开发区已全面恢复禁鞭,请自觉遵守禁放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将会受到处罚,特别是对于深更半夜燃放等严重违规行为,将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

  18日凌晨0时15分,巡警巡逻至武昌东湖路时,听到附近有鞭炮声。赶到省国税局门口现场后,鞭炮还在燃放。当事人张某为欢庆元宵节,在禁放时段燃放烟花爆竹。巡警迅速将当事人张某移交当地派出所,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18日凌晨0时30分,巡警在汉口马场角附近巡逻时,看见一男子正在一家五金店门口摆放一挂1万响的鞭炮准备燃放。巡警立即上前劝止了其燃放行为,并将该男子移交当地派出所,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18日开始,市公安局15个治安检查站还加大了入城检查,以堵塞非法烟花爆竹流入市内。20日上午8时许,茶棚检查站副站长张智明带来3名民警在东新开发区周胡倪村路口检查过往车辆。一辆箱式大货车的车厢被打开后,民警发现该车内装满了烟花爆竹,经清点共计133件。非法运输这车烟花爆竹的嫌疑人王某被当场抓获。民警遂将王某连同车和烟花一并带回站内审查。王某承认该批烟花爆竹是在未办理任何运输手续的情况下,准备运到限放区东新开发区销售的。目前王已被行政拘留。与此同时,各治安检查站检查小轿车300余台,收缴烟花爆竹30余箱。

  警方表示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强化对违规燃放及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对在深更半夜恶意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按照最高的处罚标准(行政拘留)严查重罚。

  市燃放办呼吁市民群众自觉遵守《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目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已过,请不要因违规燃放遭到处罚,同时请积极主动地检举揭发违规燃放、非法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举报电话:110。

  《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或者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违规情节严重的,予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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