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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不文明行为 "乱穿马路"将受罚并抄告单位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1-04-18 07: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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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 记者宋兰兰)乱翻栏杆、乱穿马路、向车外抛杂物等不文明行为将受到处罚。昨日从市文明委获悉,全市将广泛开展“提高市民素质,改善城市软环境”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对各种不文明行为加强监管。

    活动方案提出,将严格执行道路交通法规规章,努力形成遵章守法的交通环境。针对乱闯红灯、乱穿马路、乱停车辆、乱翻栏杆等交通违规行为,在主次干道、重要路段,增设现场执法点和流动执法点,严格处罚,并抄告其所在单位,请所在单位加强教育管理。

    针对行车司乘人员向车外乱抛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的不文明行为,将依法依规对行为当事人予以处罚。党政机关、文明单位、驻汉部队车辆违法违章整治,将纳入年度绩效目标和文明单位考核管理。

    与此同时,还将切实整治城市“三乱”,重点打击当街散发小广告行为。在公园、广场、影剧院、商业街等重点公共场所和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旅游景区,设置城管宣传执法点,及时劝阻、制止、批评、教育、处罚乱吐乱丢等不文明行为,并逐步向全市延伸。

    针对全市5000多个工地,方案要求严格落实《武汉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努力降低施工给市民生产生活和市容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包括加强工地作业现场的管理,杜绝围栏挡板封闭不严、占道面积随意扩展、占道时间拖延和扬尘污染空气、泥土污染路面、噪音扰民等问题;禁止没有运输资质和超载、未经冲洗的渣土运输车上路;严格处罚渣土运输车辆沿途漏撒和违规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

 

(责编:陈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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