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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试点电动自行车销售实名登记制度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1-05-11 07:5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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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记者李亦中 通讯员陈龙)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处在我市最大的电动自行车市场——江汉区华中筑慧电动车市场,试点销售实名登记制度。即日起,凡在该市场购买电动自行车者,需出示身份证,实名登记。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市公安局联合市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工作办公室、市电动车行业协会,在华中筑慧电动车批发市场建立了电动车登记管理系统,对每一台电动车跟踪服务,并为警方提供详细的电动车用户资料档案。

    华中筑慧电动车市场试点实名登记销售制度,主要登记购车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所购车辆品名、规格、颜色、电机号、车架号等信息。除在市场内销售门点实行实名登记销售,警方还要求各代理商开设在我市的销售连锁店,同步推行实名登记销售制度。

    昨日,该市场内销售电动自行车业主与警方签订了《治安承诺书》,承诺在门点内不经营二手电动车,不收购来历不明、无正规发票和手续证明的电动车;不为来历不明、无正规发票和手续证明的电动车提供改装、修理服务。

责编: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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