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风景区出台新规 整治水上经营"黑船"
(长江日报 记者韩玮)昨日获悉,即将实施的《东湖水上船舶经营秩序管理暂行规定》已在东湖风景区官网公布,7月15日前征求市民意见。该规定对从业人员的多种违法行为有明确的处罚措施,东湖水上船只欺客宰客现象有望根除。
据东湖水上经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孔德宽介绍,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水域管理范围33平方公里,由10个大小不同的湖泊组成。截至2011年6月8日,景区水上经营船舶937只,持有经营许可证的各类游船522艘,“三无”船只(无船检、无驾驶证、无经营许可证)292艘,其余为内湖船只及管理单位用船。据介绍,“三无”船只存在拉客宰客、超载经营、乱停乱靠等现象。2008年10月1日进行水上游览项目收费标准公示前,一年接到关于欺客宰客、漫天要价、对游线投机取巧等投诉上百起。收费标准公布后,去年已降至20余起,但宰客等问题依然存在。
孔德宽坦言,东湖水上项目概算下来,一年的经营效益不足千万。制约其原因就是船只多而档次低,也易造成压价等恶性竞争。此外,经营者素质低下、服务意识差也是重要因素之一。据悉,目前杭州西湖、千岛湖,黄陂木兰湖的水上经营游船都已整合,实行公司制运营。
下一步,将对东湖水上经营船只进行精简整合,并引进中高档游船。“现有的船只将统一外观、统一标识,从业者也会统一服装、统一挂牌。”
责编 吴蕾
一周热门
- {{index+1}}{{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