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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建议:提高农村养老保险标准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1-07-28 14:2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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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 记者宋兰兰 实习生卢怡萍 吴思)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推进工作情况报告,市人大农村委员会在会上公布了“农村百名老人养老现状的情况调查”,呼吁加大投入力度,提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标准。

    今年5月至7月,市人大农村委走访了黄陂、新洲、江夏、蔡甸、东西湖、汉南、洪山等7个区36个乡镇(街、场),对71个村163位年满60岁的老人家庭进行了调查。调查显示,目前农村社会养老标准偏低,老人生活压力很大。

    调查报告指出,根据我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试点办法的规定,参保老人每月可领取100元的生活补贴费用,但这一标准仅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标准的10%左右。这100元生活补贴,约占农村老人月均基本生活支出的20%、衣食支出的40%、医疗支出的45%。

    市人大农村委员会建议,市区各级政府需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参照城镇职工养老标准年均10%的增长机制,建立一种稳定的、不低于CPI上涨的养老标准增长机制;出台财政补贴政策,鼓励农村居民提高交费档次、连续稳定参加新农保。

责编 吴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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