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安监局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长江日报 通讯员张伟 实习生李妙娟)昨日,市安监局召开全市安全生产监管会议,将下列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到各区安监局办理——
一是区属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的核发。
二是区属企业的新、改、扩建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
市安监局还下放了硫酸、盐酸等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的备案。目前,全市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中除极少数为中央、省属单位外,均为区属企业。市安监局表示,还将下放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受理审查权限。
市安监局负责人要求,行政审批要做到统一办理时限、统一办理流程、统一实行零收费。据介绍,为帮助降低企业办事成本,市安监局将经营许可证的审批时限缩短为5个工作日(法定时限30日);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时限缩短为10日(法定时限45日),其中工业园区工业落地项目“三同时”时限4日。
责编 吴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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