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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武汉市超标电动车将停止上牌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1-09-16 07:2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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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记者李亦中 通讯员张振宇)市公安交管局昨日通告,10月1日起,我市将停止超标电动车上牌工作,请广大电动车车主抓紧最后半个月时间,到附近办证点办理牌证。届时,未办理牌证的超标电动车如若上路,将参照机动车管理方式予以处理。

    按照《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登记暂行规定》,6月17日前(《暂行办法》实施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车(以发票时间为准),须在6月20日至9月30日办理登记,逾期未办理的,交管部门将不再办理。

    10月1日起,没有按规定登记上牌的超标电动车将不得上道路行驶。如果上路行驶,交管部门将参照机动车管理方式予以处理。即,驾驶无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罚款200元;驾驶人如果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还将罚款200元至2000元,并可处15日以下拘留。

 

责编:李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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