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拟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副省级城市中居第8位
(楚天金报 记者邬红波 通讯员陈国方、阮鹏) 昨日,武汉市政协召开十一届28次常委会议,记者获悉,武汉市政府日前决定再次提高该市低保标准,中心城区城市低保由360元/月提高到450元/月,农村低保由1730元/年提高到2400元/年;远城区城镇低保由300元/月提高到380元/月,农村低保由1440元/年提高到2000元/年。该政策待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后实施。
截至6月底,武汉市城乡低保对象14万户,31万余人,也就是说,该政策将惠及14万余户低保对象。据悉,这将是武汉市第八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此次提标后,该市低保水平在全国19个副省级城市中居第8位。
另外,从今年1月1日起,武汉市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人均供养补助提高到每年2300元,分散供养的补助提高到每年1800元。
责编 吴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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