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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租房申请标准出台 洪山区率先接受申请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1-10-29 08:4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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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备受市民关注的公租房政策终于出台了。昨天,市房管局公布《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暂行规定》,明确城市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职工可申请公租房。从下周二(11月1日)起,洪山区900套公租房将率先接受申请。

    新就业职工首次纳入保障房

    以前我市经适房、廉租房等保障房只针对武汉市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大量在汉工作的新就业职工一直无法享受到保障房。今年我市新推出的公租房,除了面向武汉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首次向新就业职工敞开怀抱,将其纳入保障房范围。

    由于目前我市公租房房源有限,想要申请还有相当的“门槛”。比如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必须有一年以上工作合同;新就业职工毕业超过5年就不能申请。

    申请公租房须先办资格证

    要想申请到公租房,首先要办理公租房资格证,申请的大致流程与办经适房、廉租房申请程序差不多,由于要经过街道办、区房管局、区民政局多部门审核,因此周期不短,但不会超过60天。

    我市今年开建的公租房,大部分要到明年,甚至后年上市。因此,现在除了洪山区,其他区都暂时还没有接受申请。据悉,洪山区从11月1日起,就可以先开始办理资格证。公租房资格证有效期为24个月,申请人在期满3个月前可重新申请。

    公开摇号确定轮候顺序

    房少人多怎么办?经适房采用直接公开摇号的办法,摇到谁是谁。公租房的操作办法不一样,根据其居住者具有流动性的特征,采取排序轮候制度。轮候顺序不是“一锅粥”排序,而是通过摇号确定具体某个公租房项目某个户型的排序,这样就不会发生“打架”、“碰车”等状况。

    有公租房资格证的人,也要参与公开摇号,摇出的不是直接确定租哪套房,而是你在某个公租房项目某个户型里排第几位选房。摇号确定顺序后,如果有房源,申请人就可以选房,没有房源则按照顺序等房源出来再选。

    30%租金政府买单 物业费自理

    住公租房与廉租房有什么不一样?廉租房租金采用“暗补”方式,直接抵消了租金,不少家庭当月只要交几十元租金。而公租房租金是按照市场价格,政府补助改成了“明补”。由住户先缴全部租金,然后再发放补贴,补贴标准按同类住房平均市场租金价格约30%比例确定,原则上每两年调整一次。

    据了解,廉租房的物业费目前由政府买单,而公租房的物业费要个人买单。

    “老赖”将申请法院“开赶”

    廉租房在配租过程中出现了一批“老赖”,有的拖着租金不交,有的现在已经不符合住廉租房资格,却还赖着不走。让更需要廉租房的家庭失去了居住机会,并且对其他家庭也不公平。

    公租房政策对“老赖”留了“一招”:对承租人拖欠租金和其他费用的,可按租赁合同约定通报其所在单位,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对于到期不走的,先给3个月过渡期,期内不发放住房补贴,再不走2倍计收租金。如果还是不走,就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且禁止其在武汉申请任何形式的保障房。

    武汉住房困难家庭

    申请条件

    市房管局昨天公布今年武汉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标准条件,申请人要满足户口、工作、住房面积、收入等要求才能申请。

    市房管局表示,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持有《武汉市居住证》,申请人须有稳定工作,即与用人单位签订了1年以上固定劳动(聘用)合同,或为各类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含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退休人员)。

    收入条件为家庭上年度人均月收入1500元以下,单身居民平均月收入2000元以下,住房条件为无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8平方米以下。

    市房管局表示,符合上述条件且达到28周岁的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可作为单身居民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享受廉租房实物配租和已购买经适房、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家庭,不得承租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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