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得月楼状告汉版得月楼 汉版:你凭啥独"得月"
苏州得月楼
武汉得月楼
苏州老字号来汉索赔50万
苏州得月楼创建于明代嘉靖年间,据传乾隆皇帝下江南时在此用膳,因其菜味道极为鲜美,赐名“天下第一食府”。1982年4月,得月楼在苏州太监弄恢复。由于其苏帮菜的特色,得月楼1993年被国内贸易部首批命名为“中华老字号”,并先后获得中华餐饮名店等称号。
该场官司中,苏州得月楼提出,汉版得月楼未经同意在餐饮服务中使用得月楼字样,严重侵犯商标专用权,要求停止使用该名号,并索赔50万元。
汉版得月楼:你无权独得月
“近水楼台先得月,向阳花木早逢春”,昨日,新俊得月楼代理人表示,他们的名号,来源于这句古诗词的意境,而这句著名诗词乃是中华民族共同财富,所有人都可以共享。此外,新俊得月楼就处在汉阳月湖文化艺术中心,西临月湖南临古琴台,取名得月楼,是企业文化品位的体现。
此外,新俊得月楼还有一个渊源。其投资方是来源于早在1998年就成立的“珠海市得月楼饮食有限公司”,该公司从1998年至今,以“得月”为品牌,主营具有珠海本地特色的粤菜。
新俊得月楼武汉公司于2010年成立,是其品牌的自然延续,是经合法工商登记注册而非擅自使用,与苏州得月楼企业字号也不相同。
两者最大的区别还在于菜品不同,一家做苏菜一家做粤菜,所处地域不同,面对的消费人群也不同。得月楼的苏帮菜老字号之称,离开特定的区域,并不为大众所熟知,并没有被一家独占的道理。
“楼月得”与“得月楼”之争
苏州得月楼指出,“得月楼”是该公司早在1993年就注册的商标,核定使用在“餐馆”等服务项目上,有效至今。由于苏州得月楼的牌匾有几百年的历史,当时的书法习惯是由右到左,当年注册的商标看上去是“楼月得”。多年以后,苏州得月楼才将横写的“得月楼”进行注册。新俊的代理人认为,从这个注册细节也可以看出,“得月楼”与“楼月得”的表现形式并不同。
该代理人表示,珠海得月楼成立也有10多年,一直没有人提出过任何请求,其企业名称权应该与苏州得月楼的商标专用权一样,都是合法的“在先权利”,都应该受到法律保护。
目前,得月楼之争尘埃尚未落定,案件尚在审理之中。
记者昨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一场名誉之战在知识产权庭打响:苏州得月楼餐饮有限公司,以侵犯了商标专用权构成了不正当竞争,状告新俊得月楼(武汉)有限公司。这两个得月楼都有来头:前者是继承了苏帮菜的衣钵、18年前就获得了“中华老字号”的名店,后者作为外来餐饮巨头粤菜在我市颇有名气。
责编:李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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