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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为农民工“清欠” 逾期要付劳动者赔偿金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1-12-10 08:5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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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 记者冯劲松 通讯员朱娴娴)昨日,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清欠部署会宣布,今日起,将专项检查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至下月15日截止。发现拖欠并拒不支付者,通报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统一部署,我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确保春节前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基本结案、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基本得到控制和妥善处理,保证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

    此次专项检查对象为招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为农民工分布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 

    检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依法依规支付农民工工资、加班工资及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负责人欠薪逃匿;用人单位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情况等。

    检查中如发现非法用工、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严重违法行为,将立即依法处理。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负责人吴丹介绍,检查治理中,如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将按相关政策上限处理,有关单位在监察机构要求下限期整改的,依法从轻处罚;逾期仍不支付,按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将按《刑法》第276条规定,通报公安机关追究责任人刑事责任。

    农民工维权可拨打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电话 85755113,公安部门电话110及工商部门12315电话。

 

责编 吴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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