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再敲警钟 汉专家称儿童优先须进安全条例
长江日报(记者黄征)“得知江苏省徐州市丰县发生校车惨案,我的心真的很痛!惨案再次证明‘儿童优先’必须作为立法原则,写进《校车安全条例》。”昨日,全国人大代表、长江教育研究院院长、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周洪宇在微博上再次疾呼“儿童优先”。
根据通报,前日在丰县发生的校车侧翻事故已导致15名小学生死亡。
记者昨日连线周洪宇。他说:“距国务院法制办正式公布《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仅仅两三天,为什么这样的恶性事故再次发生?这说明全社会‘儿童优先’的意识非常淡薄。我认为,解决校车问题最难的不是钱,而是理念。儿童是自我保护能力差、最容易受伤害的弱势群体,没有‘儿童优先”这个理念,迟早要出事。”
周洪宇认为,出台条例不仅要把“儿童优先”作为立法原则写进去,而且必须科学严密地界定校车概念,不能降低标准、迁就现实。他说:“‘条例’草案中所称用于接送幼儿或学生上下学的校车只是普通的机动车辆,并非为儿童设计、制造,缺乏专门的保护措施。校车一定要有专业标准,由专业厂家生产。”
“条例”草案规定:“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年内,用于接送幼儿、小学生的专用校车不能满足需求的,可以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使用其他取得校车标牌的载客汽车。”
对于3年“过渡期”,周洪宇认为各相关部门更应做大量工作确保校车安全:全社会加大宣传,让“儿童优先”成为全民共识;教育部门和学校对学生、家长加强安全教育;交管部门严密监管校车安全,对违规者加大惩处力度。
责编:李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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