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共武汉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批准中共武汉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大会充分肯定了市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大会认为,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大力加强以密切联系群众为重点的作风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大会要求,全市各级纪检机关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紧紧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目标,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健全和完善具有武汉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全面实现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大会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对纪检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纪检机关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提振精神、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编 吴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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