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办不办自己说了算 江城两大土规定成历史
湖北日报(记者彭磊、通讯员韩红)房产证逾期不办,加收登记费;水费逾期不缴,行政主管部门收取滞纳金。昨日,武汉上述两大地方性法规条款正式成为历史。
当天,该市人大常委会议表决通过从地方法规中删除上述条款。
据称,之所以删除两大条文,是因其本身设定的行政强制不合理。如《武汉市房产管理条例》规定,“不按照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责令限期补办;逾期仍不补办的,每逾期满三十日,加收一至二倍登记费”,其中的“加收登记费”属于行政强制执行,但在实际操作中,是否申请登记房屋产权,本应由业主自主决定,予以强制登记本身不合理。
责编:李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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