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加班费怎么算? 除夕至初二至少151.72
长江日报(记者冯劲松 通讯员彭燕娥)长假刚过,许多读者询问春节加班费如何算?昨日,市人社局表示,按本市中心城区执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1100元计算,除夕至初二加班,每天加班费至少有151.72元。
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春节放假安排为1月22日至28日。根据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在1月22日、23日、24日期间安排员工加班,应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1月25日、26日、27日、28日期间安排员工加班,可以选择给员工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21.75(小时工资再除以8)×300%;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21.75(小时工资再除以8)×200%。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不低于员工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对工资没有明确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执行。
责编:李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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