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公交事故相关责任人被处停岗停职等处分
长江日报(记者陆涛)79路公交车“2·11”事故经媒体披露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昨日市公交集团及下属四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已对事故进行了初步调查,事故责任人已受到严肃处理。
市公交集团及下属四公司称,31岁的朱曼芳2010年9月拿的大客驾照,进入公交四公司后按规定见习了一年,经培训考核后,于今年1月1日正式接车,成为79路一名公交司机。事发当天,当朱曼芳车辆刚驶上月湖桥桥面高处时,驾驶台冒出火焰,惊慌中她踩住脚刹,车辆缓慢停下后拉起手刹,她便下车检查车子,可能是手刹没拉到位,导致车子失控。
对这一事故,司机朱曼芳负有主要责任已被停岗,待调查完结后再作处理。其所在线路长已被停职,分公司经理、运安经理等分别被降职。
公交集团称,已开展全市6000多辆公交车安全大检查,并加强路段巡视和司机教育培训,尤其是对应急情况的处置应变能力培训。
责编:李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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