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临期食品专柜进退维谷 有超市设专区提醒
武汉晨报(记者李婷)去年8月,汉阳区率先在辖区7家大型超市设立临期食品专柜。昨天,工商部门提供的信息显示,目前这7家超市只有一家的专柜仍在正常运行。
13日上午,记者在汉阳王家湾家乐福内转了几圈,未能找到此前设立的“临期食品特别优惠”专区。一名食品区的销售人员称,近期超市调整了货柜,调后未见到该专区。另一名女员工的说法也一样,她猜测调整货柜后取消了该专柜。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汉阳中百仓储、武商量贩等超市,均未找到临期食品专柜,只有沃尔玛王家湾超市内还有该专柜。
昨天下午,记者致电王家湾家乐福相关负责人。她说专柜没撤掉,而是超市目前在改造。
一直负责专柜设立工作的汉阳工商分局相关负责人说,年前该部门检查了七家设立专柜的超市,发现多家超市都将临期食品专柜撤了,目前真正仍在正常运行的是王家湾沃尔玛超市。
该负责人说,部分超市负责人向他透露,撤下专柜主要有两大原因:一是部分超市表示卖场内不存在临期食品的问题。他们称一般食品临近保质期一半时间时,卖场就会做促销、打折活动,将食品尽量消化。如果食品临近保质期1/3或1/4的时间时仍未卖完,超市方会与供货商联系退货。其二,临期食品价格优惠幅度并不大,对消费者吸引力有限,因此部分超市将专柜撤掉。
然而,一大型超市食品区负责人向记者透露,专柜不赚钱也是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她告诉记者,超市货柜设立有一定资金投入,而设立临期食品专柜既花钱,又不讨消费者欢心,效益不高,因此部分超市撤下这个专柜。
此外,她还表示,如将临期食品拿出来单独降价销售,又存在一个价标问题难解决,“有关部门规定,一种商品只能有一个价格条码,如果有两个价格,就得另外再去购买一个价格码,这直接增加了销售成本,程序也更麻烦。”
据市工商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的相关负责人介绍,临期食品专柜的设立是去年我市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监管的一个新尝试,“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标示,主要是从安全和健康的角度,提醒顾客注意食品保存时间,在有效期内尽快食用”。设立专柜只是提醒方式的一种,除此以外,超市也可用贴标签、竖立提醒牌等方式,但应根据相关要求尽到提醒义务。
该负责人透露,今年工商部门将加强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进行监管,并督促大型卖场对临期食品专柜、提醒牌的设立。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发文,要求食品经营者对即将过期的食品(即临期食品)要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记者探访发现,目前市内少有超市对即将过期的食品作出醒目提示。接近保质期的食品仍混搭在其他商品中,以降价、买赠等方式对外销售。
在汉阳王家湾家乐福店内,一袋香辣香脆肠捆绑着一袋王中王火腿肠,打着“买一赠一”的促销广告,以10.8元的价格销售。记者仔细查看发现,赠品“王中王”火腿肠生产日期为“20110906”,其保质期6个月,算下来,该商品将于下月6日过期。而该款“香辣香脆肠”生产日期为“20111121”,保质期90天,商品也临近过期。
在沃尔玛菱角湖店内,一袋“精品肘花”也与一包“火腿”捆绑,以促销装销售,价格仅4.9元。从包装上看,该款火腿产于“20111122”,保质期75天,也临近保质期。
连日来,记者走访武汉多家超市发现,几乎所有超市都能找出临近保质期的食品,但以专柜或标签等形式,明确告知顾客食品“年龄”的极少。这类商品多以促销装、买一赠一、降价等销售方式销售。尤其是部分促销装、买一赠一捆绑装,因将两个或以上商品用胶带捆扎、或用包装袋包扎起来,其生产日期要扒开胶带才能找到,一些嫌麻烦的顾客干脆懒得看,直接扔进购物篮。
有的超市设专区提醒顾客
昨天下午,记者在沃尔玛王家湾店内看到,临期食品的专柜上摆着饼干、果冻等多种食品,除了柜上一块蓝色“临近保质期商品专区”的牌子外,专柜多处还张贴提示:“因此商品属临期商品,请尽快食用!”
据该卖场相关负责人介绍,自该专柜设立后,一直由专人将卖场内临近保质期的商品集中放至该处,且由其定期检查产品的保质期。对于临近保质期7天至15天的商品,超市将做下架处理。
据了解,该专柜成立较早,但销售额并不高。以去年为例,去年一年其销售额在3万元左右,“与正常专柜相比,这个销量确实不高。主要是年轻人来看得多,他们更易于接受这个专柜,一般中老年人有所顾忌。”该卖场负责人介绍说,虽然经济效益不高,但为保证消费者食品安全,对其做出有效提示,这个专柜会一直保留。
│市民疑问│
临期食品怎么界定?
临期食品怎么界定?目前并无统一规定,这让消费者很模糊。在古田麦德龙超市里,顾客张小姐正在查找一包干贝的生产日期,张小姐告诉记者,买食品看日期已经成了她现在的特定习惯,“有‘教训’才有经验的,前年底在一超市看到有促销装酱料,没看时间就买了3瓶,结果过了3个多月再拿出来用,发现已经放过了期。”
张小姐说,现在她买食品都会视情况购买,如果是日常食用的如酸奶、菜品等,她一般都选当天或头两天的,如果是其他食品,她至少要选择离保质期半年以上的。
“临期食品的概念只在报纸上看过,但什么样的食品是临期食品没有一个统一规定,我买东西只能以自己的感觉为准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和张小姐一样对临期食品概念模糊的消费者不少。
据市工商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临期食品并无统一界定,也无法律规定。目前,主要是地方出台的条文法规对其进行限定。例如去年8月,汉阳区发文规定,“在临期专柜销售的食品必须是保质期为6个月以上、保质期剩余时间少于20%的预包装食品。”
│专家说法│
醒目提醒应是三方共赢
“临期食品的醒目提醒或专柜设立虽不能直接增加经济效益,但它仍是一个三方共赢的事”,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系梅志罡教授这样认为。梅教授告诉记者,将临近保质期的食品设立专区降价销售,在国外食品卖场是普遍做法。
他认为,设立专柜的作用主要有三,首先是企业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负责,设立一个专区销售临期食品,便于企业对此类食品的管理,同时降价销售促进食品销量,能为企业挽回部分损失。其次,对消费者而言,临期食品仍是安全可食用的产品,除开部分消费者,在产品质量不变的情况下,以较低价格购买这类商品,对于经济能力一般的消费者来说,也是一种有效的节约方式。再者,对卖场来说,对临期食品做出醒目提示或设立专柜,是为卖场建立销售信誉,同时能为生产企业和消费者之间建立一个更好的消费渠道。
对此,武汉市政协委员秦前红认为,国家工商总局发文,是对企业和消费者负责,该文应对企业产生约束力。他认为,超市将临期食品混搭卖虽说不违法,但不是负责任的做法,企业不应只做纯粹的经济人,还应对消费者安全负责。
│他山之石│
标明食品“最佳食用日期”
临期食品专柜撤柜、又迟迟见不到醒目提示,超市要拿临期食品怎么办?不如看看国外一些经验和态度。
在新西兰,超市食品外包装上通常有“食用日期”和“最佳食用日期”的标识。“食用日期”是指在这个日期之后继续食用该食品可能影响健康,超市必须停止销售。超市贩卖已经过了“食用日期”的食物属于违法行为。如果被发现是故意贩卖过期食品,将受到罚款处理。“最佳食用日期”是指食品的质量在该日期之后就会减低,但继续食用不会有健康安全问题。在合理存放的前提下,零售商还是可以继续出售的,但通常都会降价处理。
每晚赶在超市下班前,购买既便宜又绝对安全的快过期食品,是很多英国人的做法。人们的信赖主要源于英国在食品安全上的严格规定和监管,若销售方不遵守法规,一旦查出将会面临被民众起诉和巨额罚款的危险。
超市里这些打折商品并不是食品过了保质期,而只是过了最佳食用期。
英国食品标准局发言人称:“最佳食用日期标志着食物的口感,而非食物的质量。因此吃过了最佳食用期的食品,绝对不会导致食物中毒。”英国环保组织“废品与资源行动计划”发起过食品节约活动,挨家挨户教人们怎么理解“最佳食用日期”,如何区分“此日期前最佳”、“此日期前食用”和“出售期限”。
责编:李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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