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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师纠合黑客入侵海事部门网站办"真"船员证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2-02-21 07:5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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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 记者冯劲松 通讯员李济森 珍灵)大学教师纠合网络黑客,入侵海事部门网站,修改数据,为人办证敛财。昨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我市首例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驳回被告人上诉,维持一审原判,以诈骗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被告人刘某16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3万元;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5年。

    32岁的刘某原是上海一所大学教师,研究生学历。受暴利驱使,2006年起,伙同郭某及网友“阿蒙”(在逃),以黑客技术先后侵入上海海事局、广东海事局外网、长江海事局服务器和交通部海事局内网船员管理信息系统,修改、添加船员虚假证书信息,为他人办理假证。4年内获利238万元,涉案受害者65人。

    经法院审理查实,为骗取被害人信任、使伪造的船员证书不被海事部门查获,刘某以支付报酬为条件,伙同“阿蒙”授意某信息技术公司职员郭某,利用计算机黑客技术分别非法入侵上海海事局和广东海事局外网网站。根据刘某提供的船员名单,郭某修改、添加船员虚假证书信息。郭某还依照刘某授意,非法入侵交通部海事局内网船员管理信息系统,修改、添加船员虚假证书信息,使上述虚假信息能够在交通部海事局内网网站上查询。

    2010年,公安机关在刘某家中查获大量伪造的广东海事局船员管理处、湛江海事局船员管理处、中海石油船舶有限公司南海217船等9个单位的印章共计19枚;扣押伪造的海船船员适任证书27本、海船船员专业培训合格证书17本、船员服务簿14本。

    2011年11月,江汉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刘某和郭某不服,向市中院提出上诉。

    据主审法官介绍,这是我市审理的首例利用黑客技术入侵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诈骗犯罪的案件,也是首例适用“两高”最新司法解释判处的案件。2011年8月,最高法及最高检联合出台《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加大了对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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