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启动派出所警务机制改革 民警进社区
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赵飞介绍:“改革派出所警务机制,就是让老百姓需要时就见得到民警,让警察‘零距离’接受群众报警、求助。”
派出所警务改革到底有哪些措施,实施之后相较以前有哪些改变?昨日,记者连线武汉市公安局户政处副处长门金杰,对派出所警务改革做出具体解读:
●措施一
落实治安属地管理
派出所对辖区治安负全责
内容:落实块块治安,明确派出所职责为:管理辖区实有人口、特种行业、娱乐场所等、配合开展火灾预防、发现违法犯罪线索、侦破刑事案件、依法查处治安案件等。赋予派出所所长工作自主权,实现权责对应。
解读:之前,派出所管理存在“条块分割”现象,例如一些客运站,之前归公交分局下属派出所管理,与属地所在派出所工作上有交叉,如今明确了“属地管理”原则,位置在哪,就归哪个派出所管。
●措施二
派出所设“三队一室”
社区民警占40%
内容:主城区、新城区城关派出所设社区警务队、治安巡逻队、刑侦队、指挥研判室,其中,社区民警占40%,治安巡逻队民警、刑侦队民警各占25%,即派出所九成民警将走上街头、沉下社区。主城区按照一名社区民警管理实有人口3千至5千人的标准划分责任区,实行一责任区一警。
解读:之前,社区民警只占整个派出所民警数的不到20%。增加社区民警的人数,也是为了有更多警力去完成社区的繁重工作。
●措施三
机关下沉千名民警到派出所
内容:全市派出所警力达到市公安局警力的40%以上,主城区派出所警力应达到区公安分局总警力的60%以上,新城区派出所警力应达到区公安分局总警力的40%以上。按照这一标准,市公安局、各区公安分局将从机关下沉1000余名民警到派出所工作。
解读:此项措施是为了使警力下沉,更多地出现在一线。原来,派出所警力只占市公安局警力的34.5%。新城区之所以占的比例小些,是因为新城区的交警和分局是统一管理,交警占去部分名额。
●措施四
治安巡逻队
实行动态接警
内容:派出所治安巡逻队在全天候巡逻中就近动态接警。将派出所辖区合理划分成勤务网格,治安巡逻队与社区民警开展联勤联动,全天候在辖区内巡逻、走访,第一时间处置群众报警、求助。
解读:目前,治安巡逻队坐等接警的现象还十分普遍,此项措施将督促巡逻队主动有效防控,走上街头,一上班,就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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