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霸王条款,市民可向武汉工商部门举报
(武汉晚报 通讯员 华俊 昕蕾 实习生 胡凯 记者 马辉)市民在消费中如遭遇霸王条款,请向工商部门举报。昨起,市工商局开始专项整治“霸王条款”。
“票卡售出,概不退换”、“由本商场造成的损失,最高赔偿不超过100元”、“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类似格式合同或店堂告示,市民都可向工商部门投诉,市民在水电气、通信、房屋买卖及物业、汽车销售及维修,以及运输、旅游、餐饮等方面,若遇到不合理的“国际惯例”、“潜规则”、“行规”等,可打电话:85633090;85633315,也可发电子邮件至whgshtc@163.com,向工商部门投诉。
去年,市工商局共受理合同类投诉1578起,但霸王条款屡禁不止。市工商局为突出重点,今年根据各区的特点,作出了相应要求:江岸主要整治手机和通讯方面的霸王合同;江汉主要针对店堂告示;硚口治理的对象为科技加盟;汉阳与沌口是汽车销售与维修;洪山是房屋买卖等。
市工商局将根据收集的情况,集中对一二条霸王条款,组织法官、律师、教授,以及其他执法机关联合攻关,争取让一两条霸王条款,今后不再“称王称霸”。
责编:宗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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