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六五”普法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长江日报 记者 瞿凌云)记者昨从全市“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工作会上获悉,“六五”普法工作已全面启动并进入实施阶段,我市将进一步全面推进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六进”活动。
会上表彰了江岸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等215个先进单位,江岸区普法办公室等104个先进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詹永瑰等281名先进个人,罗琳等96名先进工作者,市老干局等60个“法律六进”活动先进集体。
“五五”普法期间,我市获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称号,汉阳区、黄陂区和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分别荣获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和先进单位称号等。
“六五” 普法的目标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率达95%以上,广大市民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形成常态。
唐良智会上指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实施了五个普法“五年规划”,取得显著成效。法治是建设幸福武汉、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最重要的保障,要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依法治市,依法开展城市管理。他强调,“六五”普法要积极谋划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群众利益、增进民生福祉,要切实关注和关心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就业社保、教育医疗、征地拆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必须顺应群众期待,大力推进法律服务向社会建设、公共事业领域和城乡基层延伸,以法治保障群众利益,实现用法治惠民生。
市领导赵飞、胡绪鹍、秦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应征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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