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频道 收起频道

武汉两车相蹭起争执 男子趁警察处理时拔刀砍人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2-04-10 08:23 来源:
【字体:
(长江商报记者 谭经田 通讯员 高新)开车发生小事故,对方邀人威胁。警察现场处理时,他持刀砍伤对方,民警空手夺刀也被误伤。近日,东湖开发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和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判魏晨(化名)有期徒刑8个月。

  27岁的魏晨是一名个体老板。去年7月4日晚11时许,他驾车经过光谷步行街康桥小区门口时,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双方争执起来。对方邀了穆戈(化名)等5人驾车赶到。交警和关东派出所民警秦某等也赶到了现场。

  穆戈等人找到魏晨进行言语威胁,其中一人还打了魏晨一拳,被民警秦某及时扯开。

  看着对方来势汹汹,魏晨悄悄从车上拿出一把砍刀,放在路边。当秦某向穆戈了解情况时,魏晨拿起砍刀,绕到穆戈身旁,猛砍他头部两刀。民警秦某上前制止,右手被砍伤,他空手夺刀时,魏晨不听劝阻挥舞砍刀,又将他的左手划伤,随后被现场其他民警制服。

  后经鉴定,穆戈的损伤程度为轻伤,秦某损伤程度为轻伤(重型)。

  公安侦查期间,穆戈、秦某与魏晨达成调解协议,由魏晨一次性赔偿穆戈1.7万元,赔偿秦某12.2万元。

  鉴于魏晨积极赔偿损失,得到被害人谅解,且有悔罪表现,法院遂酌情从宽处罚。

责编:李莉莉

一周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