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公积金政策拟与中心区统一 实现通存通兑
(长江日报记者 马振华 通讯员 方芳)昨天,武汉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20周年宣传日在全市12个宣传点举行,上千市民询问了公积金相关政策。记者从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新城区公积金政策拟与中心区统一。
黄陂职工中心城区买房将可使用公积金
在建设大道的咨询点,在黄陂区一企业上班的周先生说,自己多年来公积金已经累计了数万元,但在后湖买房却用不了公积金,希望能解决这一困难。
公积金中心负责人说,由于历史原因,现在在中心区缴纳公积金的职工去新城区买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而在新城区缴公积金的市民却不能在中心区用公贷买房。目前,有关方面正在积极协商,争取新城区公积金政策与中心区“并轨”,最终实现全市公积金通存通贷。
新公司设立30天内要帮员工缴公积金
在阅马场咨询点,刚在光谷工作的李先生询问新公司员工缴纳公积金的相关要求。公积金中心负责人说,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目前,公积金中心已经在光谷的巴黎豪庭设立了分理处,可以就近办理。公司如果不办理,职工可以举报,公积金中心将派人促缴。
据了解,我市计划在“十二五”期间使公积金缴存职工新增20万,为此将适时出台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缴交公积金的有关政策。
一周热门
- {{index+1}}{{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