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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民药疗致小腿深3度烫伤 诊断为低温烫伤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2-04-16 10:4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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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金报记者 解鸿震 通讯员 严卫缨)“这是典型的低温烫伤,好比烤红薯和微波炉加温。”面对医生的诊断,市民从先生无奈地叹了口气。日前,从先生在一家按摩室进行药疗,结果造成小腿深三度烫伤,近3个月下不了地。

  今年初,从先生左小腿韧带损伤,看到汉口长堤街的“詹氏药疗按摩室”门口挂着“药疗出神效”的广告牌,便进门了解。按摩室主管詹某看过情况后,称“药疗一两次就可以好。”

  从先生说,当时詹某将热烫的药物装入一个盒子,盒子周围用布蒙着,吊在钩子上,“热烫的药盒子距我小腿大约5厘米高的位置,因为烫,詹某应我的要求先后往上抬了两次。第三次我说烫时,他说药疗要有一定的温度,否则没有疗效。”从先生按要求做完了1小时的药疗。但他发现,药疗之处全部烫伤,面积有一巴掌大,患处全是水泡。帮忙敷上烫伤膏后,詹某收了从先生35元的药疗费。

  事后,因感觉烫伤严重,从先生先后前往武汉市第一医院和武汉市第三医院医治。诊断结果是“典型的低温烫伤,好比烤红薯和微波炉加温,表面感觉不是很烫,但里面的温度已渗透”。烫伤伤口深三度、面积1.5%,需换药治疗,必要时得进行手术植皮。

  因伤势较严重,行走不便,从先生先后打针、换药治疗近3个月,甚至一度住院治疗,伤口还留下了明显的疤痕。从先生称,各种医疗费用共花了万余元。因在赔偿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从先生将“詹氏药疗按摩室”投诉至汉正街第一工商所。对于烫伤,詹某解释称,“药疗对温度要求非常严格,在药疗过程中必须由客户自己控制温度。且已口头讲明,如不听劝告,烫伤皮肤由客户自己负责。”

  经工商调解,最后双方达成协议,从先生获赔4000元。

责编:李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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